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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宜春市2014旅游景區餐飲安全行動方案的通知(宜市食藥監食〔2014〕1號)

   2014-09-03 898
核心提示: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袁州分局),市餐飲服務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所:  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食安江西
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袁州分局),市餐飲服務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所:
 
  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食安江西”旅游景區餐飲安全行動方案》,現將宜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宜春市2014旅游景區餐飲安全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并于2月底前上報整治工作方案,活動結束時,于11月23日前上報工作總結和匯總表。
 
  宜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0日
 
  宜春市2014旅游景區餐飲安全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旅游強市戰略,加強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提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游客飲食安全,維護我市良好旅游環境,打響 “綠色生態”旅游品牌,按照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的總體部署,決定2014年開展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原則,以旅游團隊用餐接待單位、景區小餐飲、農家樂餐館為重點單位,米、面、食用油、鮮肉及肉制品、酒類等重點品種,加強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綜合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健全監管長效機制,使旅游景區餐飲食品損害游客利益的行為得到有效治理,旅游接待餐飲服務單位自律意識顯著增強,旅游沿線、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切實保障游客餐飲安全。
 
  二、整治范圍
 
  全市各旅游景區和車站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地方特色餐飲街、農家樂餐館等餐飲單位。
 
  三、整治措施
 
  1、組織旅游餐飲服務食品拉網式排查。聯合市旅游局對各旅游景區和車站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地方特色餐飲街、農家樂餐館等餐飲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飲服務許可、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索證索票、清洗消毒、用水衛生等情況。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嚴格要求餐飲服務單位按操作規范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禁違規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嚴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嚴禁制作加工國家保護的等級野生動物;嚴禁各類旅游景區、景點餐飲服務單位、旅游團隊接待單位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以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嚴防旅游景區、景點、旅游團隊接待單位餐飲服務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綜合整治旅游團隊接待單位。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承接旅游團隊接待用餐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宜選擇餐飲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年度等級和動態評定為良好(B級)以下的餐飲服務單位。加強旅游團隊接待單位的監督檢查,定期開展餐飲食品安全評級工作并進行公示,對量化等級達不到B級的旅游團隊接待單位要責令整改;對限期整改不到位、食品安全隱患較多的抄告市旅游局,建議不再列入旅游團隊餐飲服務接待單位推薦名單,促進旅游團隊接待單位自覺加強餐飲食品安全軟、硬件管理,不斷提升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規范旅游景區小餐飲、農家樂餐館經營行為。開展旅游景區小餐飲、農家樂餐館全面清理,符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條件的,督促餐飲業主及時辦理相關證照:對業主重視食品安全、具備食品安全基本保障條件的小餐飲可以辦理備案手續或發放《臨時餐飲服務許可證》,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對限期整改達不到要求、食品安全隱患嚴重的小餐飲會同景區管理機構和有關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4、嚴厲查處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查處無證經營、擅自改變經營地址、許可類別、備注項目,轉讓、涂改、出借、倒賣、出租《餐飲服務許可證》等違法行為;采購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類及其制品,以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違法行為;從業人員未經健康檢查、使用未經清洗消毒餐用具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積極開展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創建活動。以創建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市為抓手,積極遴選旅游景區量化等級較高的餐飲服務單位開展示范創建工作,發揮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領和輻射作用,帶動旅游景區餐飲業健康發展。
 
  6、推進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消費者、餐飲行業協會、旅游行業協會作用,調動各方力量,動用各種社會資源,構筑社會共治格局。廣泛宣傳并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大力支持新聞媒體監督和游客餐飲消費維權行為,引導社會力量加強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工作。
 
  四、整治安排
 
  整治活動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集中整治安排四個階段,時間從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
 
  (一)宣傳動員(2月)。聯合市旅游局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營造旅游景區餐飲食品整治的良好氛圍。會同景區管理機構、旅行社向廣大游客發布餐飲食品安全溫馨提示,宣傳專項整治活動,動員游客參與到專項整治中來。
 
  (二)自查整改(3月)。組織景區餐飲服務單位對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查自糾,深入查找違反餐飲服務操作規范的行為,排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三)整治規范(4月至10月)。聯合市旅游局開展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進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規范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操作行為,查辦問題突出、損害游客利益的案件。同時組織開展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和游客“放心餐飲店”評選活動,推動全市旅游景區餐飲安全上新水平。
 
  (四)總結評比(11月至12月)。對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店創評單位和游客“放心餐飲店”進行考核、驗收、公示;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深化為長效監管機制。
 
  五、有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監管責任。旅游景區餐飲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游客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關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產業的發展。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市旅游、服務業發展部門的溝通協作,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工作,加強對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監督檢查,督促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景區經營者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2、加大宣傳,營造濃厚氛圍。會同市旅游局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不斷強化餐飲服務單位第一責任人意識,廣泛宣傳餐飲食品安全知識,倡導和推行健康飲食方式,宣傳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先進典型,張貼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動員廣大消費者參與餐飲安全監督工作,營造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圍。
 
  3、強化督查,落實整治任務。聯合市旅游局開展監督檢查,督促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旅游局將適時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督導檢查情況通報當地政府。
 
  4、加強協調,及時報送信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旅游局密切配合,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和信息溝通,形成監管合力,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也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活動結束后,及時匯總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送信息,于2014年2月底前將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11月23日前將整治工作匯總表、工作總結分別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旅游局。重要情況和重大信息隨時報告。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彭云桂  聯系電話:0795-3551383
 
  市旅游局
 
  聯系人:毛振君  聯系電話:0795-3279965
 
  附件:   宜春市旅游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匯總表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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