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132批次,涉及產品為酒類、蛋制品、保健食品等3大類產品,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微生物等指標。其中合格樣品126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
祥云縣萬花溪酒廠生產的萬花溪純糧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通海樂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昌黎縣白馬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青檸味-伏特加雞尾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瀾滄心聯興超市銷售的、標稱江西健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十全大補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瀾滄心聯興超市銷售的、標稱江西健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驅風養腰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梁河縣幫鈣酒廠生產的幫鈣酒(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永勝縣永北鎮錦天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云南香格里拉市壽久青稞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青稞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
祥云縣萬花溪酒廠生產的萬花溪純糧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超標。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通海樂瑪特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昌黎縣白馬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青檸味-伏特加雞尾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瀾滄心聯興超市銷售的、標稱江西健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十全大補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瀾滄心聯興超市銷售的、標稱江西健朗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驅風養腰酒(配制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梁河縣幫鈣酒廠生產的幫鈣酒(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永勝縣永北鎮錦天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云南香格里拉市壽久青稞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青稞白酒,酒精度不合格。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