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省調味品生產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2011年4季度,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調味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由各州、市質量監督局負責抽樣工作,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大理州綜合技術檢測中心負責檢驗工作。抽查重點為我省調味品企業生產的醬油、食醋、醬、味精等,暫不涉及雞精調味料。
本次監督抽查主要針對云南調味料企業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一、開放式小作坊式生產的模式,給食品安全帶來隱患;
二、粗放式管理,出廠檢驗把關不嚴,容易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
三、生產過程控制不嚴,滅菌技術不達標,甚至存在二次污染,容易造成微生物指標超標;
四、在制曲和發酵過程中,因使用霉變原料,或者受人員衛生和環境衛生的影響,容易污染雜菌,引起某些毒素污染;
五、為延長產品保質期,增加口感,增強產品的防腐效果,超量或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六、醬油、食醋生產企業把配制醬油和配制食醋冒充釀造醬油和釀造食醋銷售。味精生產企業在味精產品中摻入大量食鹽,坑害消費者。
在微生物方面,重點監測了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指標。針對毒素污染現象,重點監測了黃曲霉毒素B1。針對防腐劑超量、超范圍使用問題,重點監測了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鈉鹽、對羥基苯甲酸酯類、脫氫乙酸等。針對味精摻雜的情況,重點監測了食鹽的含量。針對品種下降問題,重點監測了氨基酸態氮、總酸、谷氨酸鈉、銨鹽等特征指標。本次監督抽查還監測了醬產品中常常使用的甜味劑和著色劑,包括糖精鈉、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安賽蜜(乙酰磺胺酸鉀)、檸檬黃及其鋁色淀、日落黃及其鋁色淀、莧菜紅及其鋁色淀、胭脂紅及其鋁色淀、誘惑紅及其鋁色淀等。
有害物質污染問題也是本次監測的重點,主要監測了總砷、鉛、鋅、游離礦酸、硫酸鹽。
本次監督抽查還監測了食品標簽和呈味核苷酸二鈉,共28項指標。
本次共抽查了昆明、大理、曲靖、玉溪、楚雄、昭通、紅河、臨滄、麗江、德宏等10個州、市。判定依據為國家食品安全標準GB 2717-2003《醬油衛生標準》、GB 2719-2003《食醋衛生標準》、GB 2718-2003《醬衛生標準》、GB 2720-1996《味精衛生標準》、GB 18186-2000《釀造醬油》、GB 18187-2000《釀造食醋》、SB 10336-2000《配制醬油》、SB 10337-2000《配制食醋》、GB/T 8967-2000《谷氨酸鈉》(99%味精)、QB/T 1500-1992《味精》、SB/T 10296《甜面醬》、SB/T 10309-1999《黃豆醬》及經備案有效的相關產品企業標準。
本次共抽查88家企業91個批次產品,經檢驗,有82家企業的84個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合格,企業合格率93.2%,實物質量總體批次合格率92.3%。其中,抽取31家醬油生產企業的樣品32個(占取證企業數的55.3%),30個批次的實物質量合格,實物質量批次合格率93.8%,批量合格率94.9%。抽取13家食醋生產企業的樣品13個(占取證企業數的35.1%),實物質量合格12個,實物質量批次合格率92.3%,批量合格率96.0%。抽取25家醬類生產企業的樣品25個(占取證企業數的54.3%),實物質量合格23個,實物質量批次合格率92.0%,批量合格率94.93%。抽取19家味精生產企業的樣品21個(占取證企業數的48.7%),實物質量合格19個,實物質量批次合格率90.4%,批量合格率72.3%。
在抽檢的調味品中,總砷、鉛、鋅等有害物質和微生物指標、防腐劑、有機合成色素含量均在標準要求范圍之內。
抽查中主要發現以下質量問題:
一、醬類產品中超范圍使用甜味劑。為提高醬類產品的口感,可以在醬類的半成品中添加食糖,以增加產品的甜味,也可以根據國家標準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使用安賽蜜(乙酰磺胺酸鉀)甜味劑增加甜度,以滿足特定人群的需要。有些企業為節約成本,又不了解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盲目使用糖精鈉、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等甜味劑,屬于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本次監督抽查有2個醬類產品非法使用了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
二、味精中摻食鹽太多。國家標準GB/T8967-2007《谷氨酸鈉(味精)》根據谷氨酸鈉含量和添加物的不同分為味精、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在加鹽味精中食鹽含量不得超過20%,谷氨酸鈉含量不得小于80%,包裝上必須標注谷氨酸鈉的具體含量。部分企業為降低成本,加大食鹽的摻入量,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本次監督抽查有1個樣品加鹽味精冒充味精,有1個樣品加鹽味精的食鹽含量為64.7%,屬嚴重不合格產品。
三、醬油中摻水太多,以配制醬油冒充釀造醬油銷售。在國家標準中,醬油分為釀造醬油和配制醬油。配制醬油以釀造醬油為主體,與酸水解植物蛋白調味液、食品添加劑等配制而成的液體調味品,釀造醬油的比例不得小于50%。有些企業為降低制造成本,在醬油中摻水太多,以劣質產品充斥市場,進行不正當競爭,從而導致產品質量急劇下降。本次監督抽查有2個標稱為“釀造醬油”的樣品氨基酸態氮含量嚴重不足,名實不符。
四、食醋中醋酸含量不足。與醬油類似,在國家標準中,食醋分為釀造食醋和配制食醋,總酸不合格主要也是因為摻水過多而致。本次監督抽查有1個標稱為“釀造食醋”的樣品總酸不合格。
五、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對食品標簽的標注有明確的規定。本次監督抽查有些樣品的標簽標注不夠規范,主要是食品名稱標注不規范,凈含量字符高度不夠,標注內容不全等。
省質監局已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并責成各州市質監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產品質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企業的法律責任,嚴禁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對于標簽不規范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于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責令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品種的生產,立即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不合格產品,對召回的產品和庫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
下一步,省質監局將繼續對全省調味品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加強企業監管,規范調味品行業,提高調味品整體質量水平。對產品質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將按時復查,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要加大宣傳力度,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附件: 2012調味品質量分析.xls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日期:201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