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辦監督函〔2012〕16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新資源食品評審專家委員會審核,擬批準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現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30日,請將意見反饋至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傳真:010-84088654
郵箱:zhangxx3961@yahoo.com.cn
附件:人參(人工種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人參(人工種植)
中文名稱 | 人參(人工種植) |
拉丁名稱 | Panax Ginseng C.A.Meyer |
基本信息 | 來源:人工種植的人參 種屬:五加科、人參屬 食用部位:根及根莖 |
食用量 | ≤3克/天 |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1.衛生安全指標應符合我國相關標準要求。 2.孕婦及14周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
相關新聞報道:中國首次允許人工種植人參可進入食品 (2011年2月)
日期:201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