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省市場監管局關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3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46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我市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相關企業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南京市雨花臺區宮宴食品中心生產的宮宴坊醬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調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當事人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以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10000元。
2.南京市江北新區來悅購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南京忠來果品食雜有限公司生產的奶油味花生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調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當事人卸貨過程中操作不當,未及時將產品放入倉庫,造成被曬了一段時間。江北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以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3元,罰款人民幣5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日期:2021-01-16
1.南京市雨花臺區宮宴食品中心生產的宮宴坊醬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調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當事人生產過程控制不嚴造成。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以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10000元。
2.南京市江北新區來悅購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南京忠來果品食雜有限公司生產的奶油味花生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調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當事人卸貨過程中操作不當,未及時將產品放入倉庫,造成被曬了一段時間。江北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以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43元,罰款人民幣5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日期:202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