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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食品法典委員第35屆會議審查通過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

   2012-07-06 衛生部629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網編輯注:本文中提到的“液態嬰兒配方食品”在聯合國世衛組織(WHO)原文中對應的英文詞匯是“liquid milk formula fo

    食品伙伴網編輯注:本文中提到的“液態嬰兒配方食品”在聯合國世衛組織(WHO)原文中對應的英文詞匯是“liquid milk formula for babies”,翻譯為“液態嬰兒配方奶”似乎更加貼切;本文中提到的“粉狀嬰兒配方食品”在聯合國世衛組織(WHO)原文中對應的英文詞匯是“powdered infant formula”,翻譯為“嬰兒配方奶粉”似乎更加貼切。

  2012年7月2日,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第35屆會議審查通過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具體為: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由衛生部、農業部牽頭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對該限量標準表示支持。

  2010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即粉狀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1mg/kg,其他普通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2.5mg/kg。2011年,我國在總結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25號)實施情況基礎上,借鑒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公布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規定,具體為: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其他普通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0號)。我國對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規定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規定一致。

  本次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的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關于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制定工作的延續。根據粉狀嬰兒配方食品與液態嬰兒配方食品的限量的對應性,按照國際通用的7倍稀釋率,從粉狀嬰兒食品中三聚氰胺1mg/kg的限量規定,而制定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不是對原有標準數值的改變,而是明確了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中的規定。我國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規定中,液態嬰兒配方食品三聚氰胺限量應當按照粉狀嬰兒配方食品的1mg/kg限量折算,與上述國際標準是一致的。

  資料鏈接:

  世界衛生組織報道:2年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了三聚氰胺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值,即粉狀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為1mg/kg,其他食物和飼料中三聚氰胺限量為2.5mg/kg。現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為液態嬰兒配方奶中的三聚氰胺制定了0.15mg/kg的最大限量值,旨在幫助各國政府以此為依據保障消費者健康,即:判定檢測出的三聚氰胺來源為不至于影響健康且無法避免的污染,還是人為故意摻假行為。(世界衛生組織網站相關鏈接: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releases/2012/codex_20120704/en/ )




日期:2012-07-06
 
行業: 食品檢測 乳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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