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公告,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 Bicyclopyrone 等四十三種農藥一百八十七項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
二、增列液化淀粉芽孢桿菌 Tcba05、貝萊斯芽孢桿菌 BF 及茉莉酸丙酯為得免訂容許量農藥。(第四條附表三)
三、增列木虌果列屬於瓜菜類。(第六條附表五)
修正草案對照表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4-07
一、修正 Bicyclopyrone 等四十三種農藥一百八十七項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
二、增列液化淀粉芽孢桿菌 Tcba05、貝萊斯芽孢桿菌 BF 及茉莉酸丙酯為得免訂容許量農藥。(第四條附表三)
三、增列木虌果列屬於瓜菜類。(第六條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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