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0817第4號通報:近日,根據2012年3月29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329第2號通報(于2012年8月15日最終修訂為0815第1號通報),對于2012年進口食品監視檢查計劃所實施的檢查結果顯示,中國生產的甲魚某些批次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因此將加強對于以下產品相關農藥殘留的監視檢查。
1.對象食品:中國生產的甲魚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制造并出口的甲魚,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恩諾沙星含量,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生產的甲魚(包括恩諾沙星在內)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無法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檢查。
日期:2012-08-23
1.對象食品:中國生產的甲魚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2.檢查項目及檢查頻率
(1)對于制造并出口的甲魚,實施貨物保留,針對其中的恩諾沙星含量,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
(2)將中國生產的甲魚(包括恩諾沙星在內)的監視檢查頻率提高至30%.對于注冊檢查機關無法指導進口商實行自主檢查的,應采取相應的行政檢查。
強化檢查日期 | 國 家 | 檢查對象 | 檢查項目 |
2012年8月17日 | 中 國 | 甲魚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 殘留農藥(恩諾沙星) |
日期:201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