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省市場監管局關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7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我局對我市經營不合格食品的相關企業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南京市雨花臺區王記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的黃鱔,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泥鰍6公斤,共計6公斤,貨值144元,已銷售6公斤,共計6公斤;購進黃鱔2公斤,共計2公斤,貨值172元,已銷售2公斤,共計2公斤。未召回原因:展開召回,已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查,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等材料,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理:責令當事人履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義務;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9.5元;罰款人民幣1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日期:2021-06-08
南京市雨花臺區王記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的黃鱔,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泥鰍6公斤,共計6公斤,貨值144元,已銷售6公斤,共計6公斤;購進黃鱔2公斤,共計2公斤,貨值172元,已銷售2公斤,共計2公斤。未召回原因:展開召回,已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查,當事人無法提供進貨票據、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等材料,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理:責令當事人履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義務;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59.5元;罰款人民幣1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日期: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