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蓬萊區鑫鵬商店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鑫鵬商店銷售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進行了檢查。經山東一品堂實業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當事人經營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且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或者登記證及產品合格證明。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羅某光超市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羅某光超市銷售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進行了檢查。經山東一品堂實業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當事人經營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且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雙盈食品經銷處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雙盈食品經銷處銷售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進行了檢查。經山東一品堂實業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當事人經營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且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燕軒庭茶葉店未履行進貨查驗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燕軒庭茶葉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經營的西鳳金國樽酒經陜西西鳳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且當事人未提供出涉案產品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老郭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老郭商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小腳丫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小腳丫商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銘得日用百貨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銘得日用百貨超市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盛華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盛華商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印奈美容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印奈美容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發布的廣告易使消費者將其推銷的商品與藥品相混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和《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博恩酒業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博恩酒業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發布的廣告易使消費者將其推銷的商品與藥品相混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和《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山丘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山丘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和《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零七條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在其拼多多店鋪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零七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黑龍江省寶利盛經貿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黑龍江省寶利盛經貿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委托加工生產酒類侵犯了注冊商標所有權人MAST-JAGERMEISTER SE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依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一百九十三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優尚果品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優尚果品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在其拼多多店鋪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零七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07-23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鑫鵬商店銷售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進行了檢查。經山東一品堂實業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當事人經營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且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或者登記證及產品合格證明。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羅某光超市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羅某光超市銷售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進行了檢查。經山東一品堂實業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當事人經營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且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雙盈食品經銷處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雙盈食品經銷處銷售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進行了檢查。經山東一品堂實業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當事人經營的“一枝筆”萊陽梨汁飲料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且當事人購進時未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燕軒庭茶葉店未履行進貨查驗案
根據舉報,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燕軒庭茶葉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經營的西鳳金國樽酒經陜西西鳳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為假冒產品,且當事人未提供出涉案產品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老郭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老郭商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小腳丫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小腳丫商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銘得日用百貨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銘得日用百貨超市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產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登州盛華商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蓬萊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登州盛華商店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涉嫌經營過期食品,且采購食品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蓬萊區市場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印奈美容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市紫荊山街道印奈美容店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發布的廣告易使消費者將其推銷的商品與藥品相混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和《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蓬萊博恩酒業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蓬萊博恩酒業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發布的廣告易使消費者將其推銷的商品與藥品相混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和《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二十八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山丘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山丘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和《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零七條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在其拼多多店鋪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零七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黑龍江省寶利盛經貿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黑龍江省寶利盛經貿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委托加工生產酒類侵犯了注冊商標所有權人MAST-JAGERMEISTER SE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依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一百九十三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優尚果品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根據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優尚果品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當事人在其拼多多店鋪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第二百零七條之規定。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