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發布了一項“13款榨菜測試”,報道了市場上常見的13款榨菜的亞硝酸鹽、甜味劑和鉛的含量,然后基于個檢測,給出了“X款榨菜安全性較高”之類的結論。
媒體上時不時就看到這樣的報告,也總能引起其他媒體和許多消費者的關注。但是,根據這樣的檢測結果去選擇榨菜,其實毫無意義。這個“13款榨菜測試”能得出的唯一結論只是:不需要考慮這些榨菜的亞硝酸鹽、甜味劑和鉛含量,不同品牌的數據高低毫無意義。
這個問題需要一點專業邏輯,下面分幾點來說:
1、亞硝酸鹽
榨菜中的亞硝酸鹽不是人為添加的,而是發酵過程中自然產生的。其含量波動性比較大,一個樣品的檢測值,甚至不一定能代表那個批次的含量,更不用說那個品牌的含量了。換句話說,另外買一個同品牌同款產品去檢測,檢出值可能就完全不同。
這個檢測中,檢測值最高的那個樣品的數值是3.6毫克/千克,而國家標準的限值是20毫克/千克。所有樣品的檢測結果都遠遠低于國標,完全用不著糾結。
2、甜味劑
甜味劑是人為添加的,含量可控。
只要滿足國標要求,就完全不用糾結。拿“有研究顯示大量攝入某甜味劑可能導致XX癥狀”,是利用“寧可信其有”的邏輯去演繹科學實驗從而引發消費者不安的流量話術,并不就是對消費者付責任的態度。
作為大眾傳播,應該傳達的是:只要遵守果膠標準使用, 就不必擔心影響健康。
在那個報告中,還把同款產品中的不同甜味劑含量相加,得出一個“總含量”。這是一個很“民科”的操作。不同的甜味劑種類甜度不同、使用限量不同、“大量攝入”時對健康的可能影響方式也不同,把含量相加是一個完全外行的做法。
在這些榨菜中,各種甜味劑的用量都低于最大使用限量。在國家標準中,有一條規定來約束多種食品添加劑的混合使用——“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在括號內的具體說明中,只列出了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和抗氧化劑,并沒有“等”字,也就是說其他的同功能食品添加劑——比如甜味劑,混合使用并不受這條約束。
而實際上,這些榨菜中混合使用的甜味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食用量之和”也沒有超過1。
簡而言之,這13款榨菜中的甜味劑使用,也完全不需要糾結,也用不著去考慮誰高誰低。
3、鉛
鉛含量的情況跟亞硝酸鹽類似。它主要取決于原料產地的土壤情況,本身的波動性也比較大。一個樣品的檢測值,只是說明那批原料中的鉛含量,完全不代表那款產品其他批的鉛含量水平。
在這13個樣品中,鉛含量最高的是0.237 毫克/千克,大大低于國家標準限定的1.0 毫克/千克,完全不需要在意。
實際上,該媒體在報道中也強調了“本報道中試驗結果、提及品牌僅對測試樣品負責,不代表其同一批次或其他型號產品的質量狀況”。但是,對于看到這篇報道的讀者,能有幾個人注意到、并且正確理解這一說明呢?這個說明,其實只是相當于一條“免責聲明”,用來應付品牌方的指控而已。
如果真的對于消費者負責任,那么這項檢測結果的報道只需要一句話:
購買以下13個品牌(品牌A、B、C……)的榨菜一包,分別檢測亞硝酸鹽、甜味劑和鉛,都完全合格。
在談到這個事情的時候,范志紅老師發布了一條評論,也很值得分享:
在選擇榨菜的時候,完全沒有必要在意這樣的“測試”。通過正規的渠道、按照自己能接受的價格、選擇自己喜歡的口味,就可以了。
日期:2021-08-13
媒體上時不時就看到這樣的報告,也總能引起其他媒體和許多消費者的關注。但是,根據這樣的檢測結果去選擇榨菜,其實毫無意義。這個“13款榨菜測試”能得出的唯一結論只是:不需要考慮這些榨菜的亞硝酸鹽、甜味劑和鉛含量,不同品牌的數據高低毫無意義。
這個問題需要一點專業邏輯,下面分幾點來說:
1、亞硝酸鹽
榨菜中的亞硝酸鹽不是人為添加的,而是發酵過程中自然產生的。其含量波動性比較大,一個樣品的檢測值,甚至不一定能代表那個批次的含量,更不用說那個品牌的含量了。換句話說,另外買一個同品牌同款產品去檢測,檢出值可能就完全不同。
這個檢測中,檢測值最高的那個樣品的數值是3.6毫克/千克,而國家標準的限值是20毫克/千克。所有樣品的檢測結果都遠遠低于國標,完全用不著糾結。
2、甜味劑
甜味劑是人為添加的,含量可控。
只要滿足國標要求,就完全不用糾結。拿“有研究顯示大量攝入某甜味劑可能導致XX癥狀”,是利用“寧可信其有”的邏輯去演繹科學實驗從而引發消費者不安的流量話術,并不就是對消費者付責任的態度。
作為大眾傳播,應該傳達的是:只要遵守果膠標準使用, 就不必擔心影響健康。
在那個報告中,還把同款產品中的不同甜味劑含量相加,得出一個“總含量”。這是一個很“民科”的操作。不同的甜味劑種類甜度不同、使用限量不同、“大量攝入”時對健康的可能影響方式也不同,把含量相加是一個完全外行的做法。
在這些榨菜中,各種甜味劑的用量都低于最大使用限量。在國家標準中,有一條規定來約束多種食品添加劑的混合使用——“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劑(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抗氧化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在括號內的具體說明中,只列出了相同色澤著色劑、防腐劑和抗氧化劑,并沒有“等”字,也就是說其他的同功能食品添加劑——比如甜味劑,混合使用并不受這條約束。
而實際上,這些榨菜中混合使用的甜味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食用量之和”也沒有超過1。
簡而言之,這13款榨菜中的甜味劑使用,也完全不需要糾結,也用不著去考慮誰高誰低。
3、鉛
鉛含量的情況跟亞硝酸鹽類似。它主要取決于原料產地的土壤情況,本身的波動性也比較大。一個樣品的檢測值,只是說明那批原料中的鉛含量,完全不代表那款產品其他批的鉛含量水平。
在這13個樣品中,鉛含量最高的是0.237 毫克/千克,大大低于國家標準限定的1.0 毫克/千克,完全不需要在意。
實際上,該媒體在報道中也強調了“本報道中試驗結果、提及品牌僅對測試樣品負責,不代表其同一批次或其他型號產品的質量狀況”。但是,對于看到這篇報道的讀者,能有幾個人注意到、并且正確理解這一說明呢?這個說明,其實只是相當于一條“免責聲明”,用來應付品牌方的指控而已。
如果真的對于消費者負責任,那么這項檢測結果的報道只需要一句話:
購買以下13個品牌(品牌A、B、C……)的榨菜一包,分別檢測亞硝酸鹽、甜味劑和鉛,都完全合格。
在談到這個事情的時候,范志紅老師發布了一條評論,也很值得分享:
在選擇榨菜的時候,完全沒有必要在意這樣的“測試”。通過正規的渠道、按照自己能接受的價格、選擇自己喜歡的口味,就可以了。
日期: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