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散裝白酒生產經營監管,提升散裝白酒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從9月1日以來,三臺縣市場監管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散裝白酒專項治理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對全縣白酒小作坊、“小灶酒”、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自制泡酒的餐飲服務單位等主體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二是深入現場檢查,對白酒小作坊、“小灶酒”的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嚴禁采用固態法生產工藝以外的其他方法生產白酒、嚴禁外購原酒或食用酒精生產白酒、嚴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添加劑等。對農貿市場、超市、城鄉結合部、散裝白酒銷售店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要求經營單位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許可備案制度、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建立進銷貨臺賬、規范散裝白酒標簽標識等。檢查自制泡酒的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添加藥品和非藥食同源物質、非食品原料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是否在容器上如實標明泡酒名稱和泡制材料的相關信息。
三是在專項治理過程中,監管人員督促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將食品安全與生產經營安全工作同步進行,既要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又要確保生產經營過程安全。對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意識,合法經營。
此次專項治理共出動檢查人員137人次,共排查329家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
日期:2021-10-06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對全縣白酒小作坊、“小灶酒”、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自制泡酒的餐飲服務單位等主體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二是深入現場檢查,對白酒小作坊、“小灶酒”的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嚴禁采用固態法生產工藝以外的其他方法生產白酒、嚴禁外購原酒或食用酒精生產白酒、嚴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添加劑等。對農貿市場、超市、城鄉結合部、散裝白酒銷售店等重點場所進行排查,要求經營單位嚴格執行食品經營許可備案制度、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建立進銷貨臺賬、規范散裝白酒標簽標識等。檢查自制泡酒的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添加藥品和非藥食同源物質、非食品原料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是否在容器上如實標明泡酒名稱和泡制材料的相關信息。
三是在專項治理過程中,監管人員督促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將食品安全與生產經營安全工作同步進行,既要加強食品質量安全,又要確保生產經營過程安全。對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意識,合法經營。
此次專項治理共出動檢查人員137人次,共排查329家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單位。
日期:2021-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