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191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2021-10-27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660
核心提示: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茶葉及相關制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25大類食品1191批次樣品,其中檢出31批次不合格樣品。……(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茶葉及相關制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25大類食品1191批次樣品,其中檢出31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微生物超標、重金屬污染。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等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的問題
 
  (一)錫林郭勒盟多倫縣美地超市分店銷售的、內蒙古多倫縣博源粉坊生產的土豆鮮粉(生產日期2021/7/12),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德克隆購物中心店銷售的、錫林浩特市增信淀粉制品廠生產的火鍋燉粉(生產日期2021/7/13),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巴彥淖爾市萬客樂超市團結店銷售的、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思密達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土豆粉條(生產日期2021/7/20),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益尚客商貿有限公司達拉特旗分公司銷售的、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沃野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精制鮮粉條(生產日期2021/7/25),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廣客隆副食調料批發二店銷售的、達拉特旗家和食品廠一分廠生產的家和鮮粉條(生產日期2021/7/25),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永利豆漿店銷售的油條(生產日期2021/7/27),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七)呼和浩特市內蒙古真正快餐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銷售的油條(生產日期2021/8/12),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內蒙古真正快餐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獸藥殘留超標的問題
 
  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沁香園熟食店銷售的雞蛋(生產日期2021/8/31),恩諾沙星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的問題
 
  (一)包頭市永盛成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青山萬達店銷售的、內蒙古阿嘎如泰天然礦泉有限公司生產的莎茹拉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2021/6/12),界限指標-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內蒙古阿嘎如泰天然礦泉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巴彥淖爾市內蒙古萬生禾文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烏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黃豆醬油(生產日期2020/11/18),全氮(以氮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那達慕大街德克隆超市銷售的、內蒙古巧媽媽釀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燒醬油(釀造醬油)(生產日期2021/1/25),全氮(以氮計)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東瓦窯貨棧張麗糧油店銷售的、內蒙古興和縣軍臣糧油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食用植物油(半精煉)(生產日期2021/7/16),酸價(KOH)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包頭市青山區百信糧油經銷部銷售的、包頭市昆區張蘭在油店生產的胡麻油(生產日期2020/7/8),酸價(KOH)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希熱礦泉水經銷部銷售的、內蒙古希熱礦泉有限公司生產的希熱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2021/5/31),溴酸鹽、硝酸鹽(以NaNO?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七)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西城中澤超市銷售的、內蒙古賽益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糖杏仁飲料(生產日期2020/12/10),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八)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西城中澤超市銷售的、內蒙古賽益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糖杏仁飲料(生產日期2020/12/9),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九)包頭市永盛成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青山萬達店銷售的、內蒙古阿嘎如泰天然礦泉有限公司生產的莎茹拉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2021/7/2),界限指標-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內蒙古阿嘎如泰天然礦泉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的問題
 
  (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上都鎮陽光超市第三連鎖店銷售的、內蒙古錫盟西烏珠穆沁旗蒙原奶酒廠生產的烏蘭奶酒(38%vol)(生產日期2011/1/5),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上都鎮陽光超市第三連鎖店銷售的、寧城縣寧河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馬桿悶倒驢(60%vol)(生產日期2014/6/25),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錫林郭勒盟正藍旗上都鎮元都商廈超市銷售的、內蒙古草原大牧場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壺老酒(42%vol)(生產日期2015/3/12),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微生物超標的問題
 
  (一)呼和浩特市甘露源水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桶裝純凈水(生產日期2021/8/31),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蒙特翁食品經銷部銷售的、通遼市騰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奶皮子月餅(綠色蒙古包)(生產日期2021/7/19),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內蒙古康諾水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純凈水(生產日期2021/8/24),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內蒙古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諾和木勒分公司銷售的、內蒙古璞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豆腐皮(生產日期2021/8/25),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呼和浩特市內蒙古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呼和浩特市托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馬鈴薯淀粉(生產日期2021/8/15),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呼和浩特市冰麗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純凈水(生產日期2021/8/30),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七)呼和浩特市冰麗水業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內蒙古清源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2021/8/29),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八)呼和浩特市甘露源水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蒙呼源桶裝純凈水(生產日期2021/8/31),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重金屬污染的問題
 
  (一)赤峰市新維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芥香(100g/袋)(生產日期2021/1/1),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赤峰市新維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芥香(100g/袋)(生產日期2021/3/1),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赤峰市新維利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赤峰市金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芥香(160g/瓶)(生產日期2021/1/11),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產品信息


  2.   不合格產品信息
 
  3.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4日



日期:2021-10-27
 
地區: 內蒙古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