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向各檢疫所發出通知稱,決定對我國產胡蘿卜及其簡單加工品實施甲胺磷項目命令檢查。即所有來自我國的胡蘿卜及其簡單加工品都需要在檢疫所接受甲胺磷批批檢查。上月27日,該省剛對我胡蘿卜實施三唑醇命令檢查。
日本檢疫所在此前的監控檢查中,分別于去年4月和今年3月自我福建出口到日本的生鮮活蘿卜中檢出甲胺磷超標。檢出值分別為0.04PPM和0.02PPM。根據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規定,或蘿卜中甲胺磷的限量標準為0.01PPM,為“暫定標準”。
據厚生勞動省統計,我每年出口胡蘿卜5000多批,10萬多噸到日本。
日期:200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