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fā)市場主體發(fā)展活力的通知》(國發(fā)〔2021〕7號)要求,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市場監(jiān)管總局起草了《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現(xiàn)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登錄市場監(jiān)管總局網(wǎng)站(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fā)送至: lixuan@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jiān)管總局馬甸辦公區(qū)認可檢測司農食環(huán)檢驗檢測機構處(郵政編碼:10008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docx
2. 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能力附表范圍(征求意見稿).docx
2022年2月28日
日期:2022-03-01
一、登錄市場監(jiān)管總局網(wǎng)站(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征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fā)送至: lixuan@samr.gov.cn,郵件主題請注明“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馬甸東路9號,市場監(jiān)管總局馬甸辦公區(qū)認可檢測司農食環(huán)檢驗檢測機構處(郵政編碼:10008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進出口商品檢驗領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別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docx
2. 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能力附表范圍(征求意見稿).docx
2022年2月28日
日期: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