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網站消息,6月19日歐盟委員會就從第三國進口有機產品,發布(EU) No 567/2013號條例,修訂(EC)No 1235/2008號條例中的部分內容。
新法規附錄I更正了(EC) No 1235/2008號條例附錄III中某些單位的網址,附錄II更正了(EC) No 1235/2008號條例附錄IV中某些第三國的產品分類。
本法規自發布之日起生效,附錄II中第1條自2012年7月1日起實施,附錄II中的第3、4條自2013年4月1日起實施。所有條款都將具有法律約束力并直接適用于各成員國。
原文鏈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167:0030:0032:EN:PDF>
日期:20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