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果市某家蔬菜批發店在銷售豬肉中因違反《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被平果市市場監管局給予違法所得五倍的罰款進行行政處罰。
2月10日,平果市市場監管局根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對平果某蔬菜批發店進行檢查,發現自2021年7月以來,當事人為吸引客戶進店消費,在外賣平臺店鋪商品列表品牌土豬項中上架銷售的部分豬肉產品前標注“(大別山土豬)”字樣,表明其所銷售的品牌豬肉是大別山土豬肉,同時標明該品牌豬肉產品的銷售價格。經查證,當事人所銷售的大別山土豬豬肉產品,實際為當事人在農貿市場上購買的普通豬肉產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價格欺詐行為。當事人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店消費,獲取高額利潤。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仍不收手,推動豬肉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影響,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的罰款。
下一步,該局將多措并舉穩物價、保民生,不斷加大對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關物資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保障基本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總體穩定,維護疫情期間市場價格秩序。
日期:2022-03-24
2月10日,平果市市場監管局根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對平果某蔬菜批發店進行檢查,發現自2021年7月以來,當事人為吸引客戶進店消費,在外賣平臺店鋪商品列表品牌土豬項中上架銷售的部分豬肉產品前標注“(大別山土豬)”字樣,表明其所銷售的品牌豬肉是大別山土豬肉,同時標明該品牌豬肉產品的銷售價格。經查證,當事人所銷售的大別山土豬豬肉產品,實際為當事人在農貿市場上購買的普通豬肉產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價格欺詐行為。當事人利用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店消費,獲取高額利潤。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仍不收手,推動豬肉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影響,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的罰款。
下一步,該局將多措并舉穩物價、保民生,不斷加大對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關物資市場價格監管力度,保障基本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總體穩定,維護疫情期間市場價格秩序。
日期: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