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是中國重要的貿易合作伙伴,也是我國“一帶一路”倡議在非洲的重要支點國家。準予肯尼亞野生水產品進口,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關于“愿意進口更多國外有競爭力的優質農產品、制成品和服務,促進貿易平衡發展”、在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上關于“中國持續擴大進口”及在中非合作論壇第八屆部長級會議開幕式主旨演講中“中國將為非洲農產品輸華建立‘綠色通道’,加快推動檢疫準入程序”的重要精神,是持續擴大優質產品進口的又一舉措。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肯尼亞共和國農業、畜牧業、漁業和合作部關于肯尼亞輸華野生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肯尼亞野生水產品進口。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進口肯尼亞野生水產品的檢驗檢疫要求。
PART 1 制定的依據有哪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肯尼亞共和國農業、畜牧業、漁業和合作部關于肯尼亞輸華野生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
PART 2 野生水產品范圍
野生水產品,是指供人類食用的野生水生動物產品及其制品,不包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和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所列物種、活水生動物及水生動物繁殖材料。
PART 3 對生產企業有哪些要求
向中國出口野生水產品的生產企業(包括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加工企業、獨立冷庫),應獲肯官方批準并受其有效監督。生產企業的衛生條件應當符合中國和肯尼亞有關食品安全、獸醫衛生和公共衛生法規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向中國出口野生水產品的生產企業應當在中方注冊。未經注冊,不得向中國出口。生產企業申請在華注冊的產品種類應在野生水產品范圍內。
PART 4 對進口產品有哪些要求
(一)在肯尼亞本國或國際水域合法捕撈。
(二)原料及產品均未在以下所列問題的涉及區域:
1.肯尼亞境內發生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定的必須通報的水生動物疫病,使輸華野生水產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肯尼亞境內發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經影響或可能影響輸華野生水產品。
3.肯尼亞已輸華或擬輸華野生水產品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4.生產企業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如員工感染新冠肺炎等重大傳染病,已經污染或可能污染輸華野生水產品及其包裝、運輸工具。
(三)未直接或間接使用中方禁用的藥物或添加劑,按規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許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經主管當局檢驗,未發現中國法律法規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和異物。
(四)水產品來源的水生動物是健康的,沒有任何傳染病的臨床癥狀,無病理變化;經主管當局檢疫,未發現中國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所列的疫病。
(五)捕撈、加工、包裝、存儲、運輸、中轉和出口等全過程應符合雙方相關衛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時,應保證冷鏈控制運行正常。
(六)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間,企業應按照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制定發布的有關新冠肺炎與食品安全指南開展疫情防控,定期對員工開展相關疫病檢測,制定必要的水產品安全防控措施,并確保在原料、加工、包裝、儲存、運輸等全過程各項防控措施有效執行,以防止被污染。
PART 5 產品包裝有哪些要求
輸華野生水產品應用符合國際衛生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應有單獨的內包裝。內外包裝應滿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內外包裝上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國家(地區)文字標識,標明以下內容:商品名和學名、規格、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和保存條件、生產方式(海水捕撈、淡水捕撈)、生產地區(海洋捕撈海域、淡水捕撈國家或者地區)、涉及的所有生產加工企業(含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獨立冷庫)名稱、注冊編號及地址(具體到州/省/市)、必須標注目的地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以預包裝形式輸華的野生水產品,預包裝的中文標簽應符合中國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要求。
PART 6 隨附證書有哪些要求
肯尼亞向中國出口的每一集裝箱野生水產品應至少隨附一份正本獸醫(衛生)證書,證明該批產品符合中國和肯尼亞食品安全、獸醫和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肯方應在獸醫(衛生)證書上完整填寫捕撈、加工、包裝、存儲、運輸、中轉和出口等全過程中涉及的生產企業信息,包括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加工廠和獨立冷庫的名稱和注冊編號等,不得遺漏上述任何環節涉及的生產企業信息。
證書用中文和英文印制(填寫證書時英文為必選語言)。證書的格式、內容須事先獲得雙方認可。肯方應及時將證書、官方印章和簽字官員筆跡樣式提供中方備案。如有變更,肯方應至少在生效前一個月向中方備案。
PART 7 其他還有哪些要求
中國海關對輸華野生水產品實施入境檢驗檢疫。
對于不合格產品,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實施退回、銷毀或其他處理。對發生嚴重問題或多次發生不合格問題的生產企業,中方可采取加強檢驗檢疫或暫停進口措施。
同時,提醒進口商在進口肯尼亞水產品前,認真閱讀公告內容,確保進口產品符合要求。
如何獲得更多水產品準入信息
請登錄海關總署網站“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在“水產品”欄選擇“水產品查詢”即可。
查詢網址:http://43.248.49.223
供稿/ 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天津、長沙、滿洲里海關
相關報道: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34號(關于進口肯尼亞野生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04-28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肯尼亞共和國農業、畜牧業、漁業和合作部關于肯尼亞輸華野生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肯尼亞野生水產品進口。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進口肯尼亞野生水產品的檢驗檢疫要求。
PART 1 制定的依據有哪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肯尼亞共和國農業、畜牧業、漁業和合作部關于肯尼亞輸華野生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
PART 2 野生水產品范圍
野生水產品,是指供人類食用的野生水生動物產品及其制品,不包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和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所列物種、活水生動物及水生動物繁殖材料。
PART 3 對生產企業有哪些要求
向中國出口野生水產品的生產企業(包括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加工企業、獨立冷庫),應獲肯官方批準并受其有效監督。生產企業的衛生條件應當符合中國和肯尼亞有關食品安全、獸醫衛生和公共衛生法規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向中國出口野生水產品的生產企業應當在中方注冊。未經注冊,不得向中國出口。生產企業申請在華注冊的產品種類應在野生水產品范圍內。
PART 4 對進口產品有哪些要求
(一)在肯尼亞本國或國際水域合法捕撈。
(二)原料及產品均未在以下所列問題的涉及區域:
1.肯尼亞境內發生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定的必須通報的水生動物疫病,使輸華野生水產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肯尼亞境內發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經影響或可能影響輸華野生水產品。
3.肯尼亞已輸華或擬輸華野生水產品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4.生產企業發生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如員工感染新冠肺炎等重大傳染病,已經污染或可能污染輸華野生水產品及其包裝、運輸工具。
(三)未直接或間接使用中方禁用的藥物或添加劑,按規定使用中方限用或允許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經主管當局檢驗,未發現中國法律法規中列明的致病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質和異物。
(四)水產品來源的水生動物是健康的,沒有任何傳染病的臨床癥狀,無病理變化;經主管當局檢疫,未發現中國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所列的疫病。
(五)捕撈、加工、包裝、存儲、運輸、中轉和出口等全過程應符合雙方相關衛生要求和可追溯要求。同時,應保證冷鏈控制運行正常。
(六)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間,企業應按照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制定發布的有關新冠肺炎與食品安全指南開展疫情防控,定期對員工開展相關疫病檢測,制定必要的水產品安全防控措施,并確保在原料、加工、包裝、儲存、運輸等全過程各項防控措施有效執行,以防止被污染。
PART 5 產品包裝有哪些要求
輸華野生水產品應用符合國際衛生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應有單獨的內包裝。內外包裝應滿足防止外界因素污染的要求。
內外包裝上應當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國家(地區)文字標識,標明以下內容:商品名和學名、規格、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和保存條件、生產方式(海水捕撈、淡水捕撈)、生產地區(海洋捕撈海域、淡水捕撈國家或者地區)、涉及的所有生產加工企業(含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獨立冷庫)名稱、注冊編號及地址(具體到州/省/市)、必須標注目的地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以預包裝形式輸華的野生水產品,預包裝的中文標簽應符合中國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要求。
PART 6 隨附證書有哪些要求
肯尼亞向中國出口的每一集裝箱野生水產品應至少隨附一份正本獸醫(衛生)證書,證明該批產品符合中國和肯尼亞食品安全、獸醫和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肯方應在獸醫(衛生)證書上完整填寫捕撈、加工、包裝、存儲、運輸、中轉和出口等全過程中涉及的生產企業信息,包括捕撈船、加工船、運輸船、加工廠和獨立冷庫的名稱和注冊編號等,不得遺漏上述任何環節涉及的生產企業信息。
證書用中文和英文印制(填寫證書時英文為必選語言)。證書的格式、內容須事先獲得雙方認可。肯方應及時將證書、官方印章和簽字官員筆跡樣式提供中方備案。如有變更,肯方應至少在生效前一個月向中方備案。
PART 7 其他還有哪些要求
中國海關對輸華野生水產品實施入境檢驗檢疫。
對于不合格產品,將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實施退回、銷毀或其他處理。對發生嚴重問題或多次發生不合格問題的生產企業,中方可采取加強檢驗檢疫或暫停進口措施。
同時,提醒進口商在進口肯尼亞水產品前,認真閱讀公告內容,確保進口產品符合要求。
如何獲得更多水產品準入信息
請登錄海關總署網站“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在“水產品”欄選擇“水產品查詢”即可。
查詢網址:http://43.248.49.223
供稿/ 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天津、長沙、滿洲里海關
相關報道: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34號(關于進口肯尼亞野生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