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24類食品181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96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市大渡口區新山村街道新山村310號附4號周游銷售的三線肉(豬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大足區弘康食用菌種植場生產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墊江縣秦國勝白酒釀造坊生產的高粱酒,總酯(以乙酸乙酯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墊江縣秦國勝白酒釀造坊生產的糯米酒,總酸(以乙酸計)、總酯(以乙酸乙酯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永川區賣菜娃生活超市銷售的仔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豐都縣明華糧油經營部生產的壓榨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開州區平頭餃子店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八)酉陽縣九道拐醋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香醋,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豐都縣大池釀酒小作坊鄧朝發生產的高粱白酒,固形物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榮昌區黃建蔬菜批發經營部銷售的甜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重慶市榮昌區吳遠金農副產品經營部生產的菜籽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重慶市渝北區雙鳳橋街道(兩路農貿市場一樓132號)蔣和光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三)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蘭馨大道分公司銷售的優之鮮劍門關土雞,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四)渝北區王海鷹副食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微山縣天天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東荷鄉源湖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田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兩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嫩肉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六)潼南區渝鮮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七)潼南區渝鮮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花生仁,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八)酉陽縣龍麻醋醬副食廠生產的龍麻醋,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日期:2022-05-06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重慶市大渡口區新山村街道新山村310號附4號周游銷售的三線肉(豬肉),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大足區弘康食用菌種植場生產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墊江縣秦國勝白酒釀造坊生產的高粱酒,總酯(以乙酸乙酯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四)墊江縣秦國勝白酒釀造坊生產的糯米酒,總酸(以乙酸計)、總酯(以乙酸乙酯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永川區賣菜娃生活超市銷售的仔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豐都縣明華糧油經營部生產的壓榨菜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開州區平頭餃子店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八)酉陽縣九道拐醋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香醋,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豐都縣大池釀酒小作坊鄧朝發生產的高粱白酒,固形物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榮昌區黃建蔬菜批發經營部銷售的甜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重慶市榮昌區吳遠金農副產品經營部生產的菜籽油,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重慶市渝北區雙鳳橋街道(兩路農貿市場一樓132號)蔣和光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三)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區蘭馨大道分公司銷售的優之鮮劍門關土雞,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四)渝北區王海鷹副食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微山縣天天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東荷鄉源湖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田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兩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嫩肉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六)潼南區渝鮮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七)潼南區渝鮮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花生仁,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八)酉陽縣龍麻醋醬副食廠生產的龍麻醋,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日期:202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