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21350319號公告,修訂"肌酸"等20項原料標示警語的授權依據。
公告事項:修正「開放『肌酸』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的警語標示」、「開放『輔酵素Q10(Coenzyme Q10)』為食品原料及其產品應加標警語標示」、「公告使用原料『四棱白粉藤』的包裝食品,其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地靈萃取粉末』的包裝食品,其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奇異果種子萃取物』的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公告使用原料『草莓種子萃取物』的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訂定使用原料『三果木(Terminalia arjuna)樹皮萃取物』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使用原料『谷胱甘肽(Glutathione)』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訂定使用原料『甲基硫酰基甲烷(Methylsulfonyl methane, MSM)』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生效」、「公告修正使用原料『紫錐菊(Echinacea purpurea)』的可食用部位、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訂定使用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 (Burch) DC.)根』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狹葉紫錐菊根(Echinacea angustifolia DC.)』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鼠尾草種子(Salvia hispanica L.)』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起生效」、「公告訂定使用原料『蛋殼膜(Eggshell membrane)』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公告訂定使用原料『貓爪藤(Uncaria tomentosa)樹皮萃取物』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訂定『冬蟲夏草菌絲體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并自2014年2月9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雪蓮(Saussurea involucrata)組織培養物』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印度仙人掌(Caralluma fimbriata)萃取物』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生效」、「訂定使用原料『桑黃(Phellinus linteus)菌絲體』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并自即日生效」、「公告使用原料『舒可慢(Sucromalt)』的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等20項原料標示警語授權依據,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日期:201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