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重慶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慶吉之匯國際農貿物流城王興明經營的香蕉
?。ㄒ唬┏闄z基本情況
重慶吉之匯國際農貿物流城王興明(以下簡稱“當事人”)經營的香蕉,吡蟲啉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2年3月1日。
?。ǘ┰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千家鎮抱倫村三隊2號劉福珍。當事人索取了產地證明、檢測報告、農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其進一步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經營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ㄈ┮婪ㄌ幜P情況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法律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購進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情形,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依法給予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二、渝北區渝棚淺水灣豬肉中心經營的豬肝
?。ㄒ唬┏闄z基本情況
渝北區渝棚淺水灣豬肉中心(以下簡稱“當事人”)經營的豬肝,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量》要求,抽檢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2年2月2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該批次豬肝系2022年2月25日從重慶農投肉實業有限公司購進,并提供了發貨單、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當事人履行進貨記錄和食品安全查驗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產品。當事人經營的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用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未流入市場。
(三)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由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且能夠提供抽檢不合格批次豬肝的來源及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并依法將問題線索移交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處理。
日期:2022-06-13
一、重慶吉之匯國際農貿物流城王興明經營的香蕉
?。ㄒ唬┏闄z基本情況
重慶吉之匯國際農貿物流城王興明(以下簡稱“當事人”)經營的香蕉,吡蟲啉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2年3月1日。
?。ǘ┰蚺挪榧捌髽I整改情況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千家鎮抱倫村三隊2號劉福珍。當事人索取了產地證明、檢測報告、農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文件。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其進一步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張貼了召回公告,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經營者發布了召回通知,并已向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ㄈ┮婪ㄌ幜P情況
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等法律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購進的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情形,重慶市永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依法給予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二、渝北區渝棚淺水灣豬肉中心經營的豬肝
?。ㄒ唬┏闄z基本情況
渝北區渝棚淺水灣豬肉中心(以下簡稱“當事人”)經營的豬肝,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量》要求,抽檢結論為不合格,購進日期:2022年2月2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該批次豬肝系2022年2月25日從重慶農投肉實業有限公司購進,并提供了發貨單、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當事人履行進貨記錄和食品安全查驗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產品。當事人經營的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用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未流入市場。
(三)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由于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且能夠提供抽檢不合格批次豬肝的來源及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并依法將問題線索移交重慶市渝北區農業農村委處理。
日期: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