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調味料、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食用農產品7個大類416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408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本次抽檢涉及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牟定縣化佛飲料廠生產的化佛山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景洪均穎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景洪嘎灑純糧酒坊生產的高粱酒(散裝白酒)、谷子酒(散裝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昆明市盤龍區柱有土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徐璟記醬菜廠生產的泡大蒜,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四、寧洱大興量販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普洱勐野江農業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雀辣(鹽水漬菜),鉛(以Pb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五、八寶農貿市場(有興珍)銷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六、獅山鎮衛生院對面水果攤(李永巧)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七、江川區徐雄芬豆制品攤銷售的、來自玉溪市彩虹橋批發市場的綠豆芽,檢出的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開展核查處置,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核查處置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附件1:監督抽檢合格樣品信息.xlsx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樣品信息.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x
日期:2022-07-26
一、牟定縣化佛飲料廠生產的化佛山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景洪均穎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景洪嘎灑純糧酒坊生產的高粱酒(散裝白酒)、谷子酒(散裝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昆明市盤龍區柱有土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徐璟記醬菜廠生產的泡大蒜,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四、寧洱大興量販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普洱勐野江農業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雀辣(鹽水漬菜),鉛(以Pb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五、八寶農貿市場(有興珍)銷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六、獅山鎮衛生院對面水果攤(李永巧)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七、江川區徐雄芬豆制品攤銷售的、來自玉溪市彩虹橋批發市場的綠豆芽,檢出的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開展核查處置,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核查處置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附件1:監督抽檢合格樣品信息.xlsx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樣品信息.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x
日期: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