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臺北市衛生局5日表示,調查市售食醋包裝標識,其中13件不符規定,違規原因以成分標示不全為主,其次是營養標示不符規范。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表示,衛生局專案調查臺北市大賣場、百貨公司、連鎖超市、雜糧行等,共計調查16件(含釀造食醋14件、合成食醋2件)市售食醋包裝標示,其中13件標示不符規定。
邱秀儀表示,對違規原因分析發現,排在第一名的是成分標示不全,有13件。第二名則是營養標示未符合"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范",有4件。其他違規原因還包括2件食醋"未標示酸度及使用方法"、2件未標示"有效日期"、1件標示可能產生誤解。
日期:201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