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糧食加工品、飲料、酒類、食糖、豆制品、食用農產品6個大類424批次樣品,其中合格樣品416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本次抽檢涉及不合格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鳳慶縣福鑫超市龍泉店銷售的、標稱云南百香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田禾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色值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二、大姚石羊鴻利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昆明市官渡區活力飲料廠生產的冰糖雪梨果味飲料,菌落總數和酵母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三、云南冰谷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云南大山冰谷(包裝飲用水),亞硝酸鹽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魯甸蘭躍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躍油豆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老鄉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景洪嘎灑愛民自烤酒生產的谷子酒(散裝白酒)和高粱酒(散裝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石林陳蘭芬蔬菜經營點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七、美團菜大全(麻園店)(經營者為昆明市五華區瑞虎蔬菜攤)在美團(手機APP)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開展核查處置,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核查處置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監督抽檢合格樣品信息.xlsx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樣品信息.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x
日期:2022-08-15
一、鳳慶縣福鑫超市龍泉店銷售的、標稱云南百香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田禾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砂糖,色值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昆明海關技術中心。
二、大姚石羊鴻利百貨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昆明市官渡區活力飲料廠生產的冰糖雪梨果味飲料,菌落總數和酵母數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云測質量檢驗有限公司。
三、云南冰谷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云南大山冰谷(包裝飲用水),亞硝酸鹽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魯甸蘭躍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蘭躍油豆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老鄉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景洪嘎灑愛民自烤酒生產的谷子酒(散裝白酒)和高粱酒(散裝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測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石林陳蘭芬蔬菜經營點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七、美團菜大全(麻園店)(經營者為昆明市五華區瑞虎蔬菜攤)在美團(手機APP)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開展核查處置,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核查處置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監督抽檢合格樣品信息.xlsx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樣品信息.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項目小知識.docx
日期: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