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布了《省市場監管局關于18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39期)》,其中涉及南京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南京市銷售不合格食品的相關企業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南京市江寧區谷燕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常州市馬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芋條(蜜餞),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5公斤,共計5公斤,貨值80元;已銷售1.5公斤,共計1.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供貨方儲運不當造成。經查,當事人進貨時查驗了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進貨單、 出廠檢驗報告,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日期:2022-11-22
南京市江寧區谷燕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常州市馬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芋條(蜜餞),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企業購進上述產品5公斤,共計5公斤,貨值80元;已銷售1.5公斤,共計1.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銷售食用完畢,無法召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供貨方儲運不當造成。經查,當事人進貨時查驗了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進貨單、 出廠檢驗報告,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江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日期: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