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質檢機構:
現將2013年第四季度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產品種類
第四季度對全區糕點、液體乳、食用植物油、乳粉、肉制品、白酒、調味品等7類食品;羊絨制品、圍巾(披肩)等2類日用消費品;電子衡器、智能建筑工程(5A級)、稀土氧化物、干粉滅火器等4類其它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13類產品270家企業的325批次產品,合格241家296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91.1%。
(二)各類產品抽檢結果
1.食品7類。共抽查了148家企業的168批次產品,合格141家161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95.8%。
2.日用消費品2類。共抽查了28家企業的45批次產品,合格25家42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93.3%。
3. 其他產品4類。共抽查了94家企業的112批次產品,合格75家93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83%。
(三)抽查不同規模企業及相應合格率情況
抽查大型企業11家25批次產品,合格11家25種,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中型企業22家39批次產品,合格22家39種,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小型企業237家261批次產品,合格208家232種,產品抽樣合格率88.9%。
其中,抽查食品大型企業4家8批次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中型食品企業8家8批次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小型食品企業136家152批次產品,合格129家145種,產品抽樣合格率95.4%。
(四)抽樣合格率達100%的產品
本季度抽查產品中,有4類產品合格率達到了100%,分別是:液體乳、乳粉、圍巾(披肩)、稀土氧化物。
(五)質量問題突出的產品
本次對智能建筑工程(5A級)抽查,抽樣合格率僅為10%。
二、產品質量抽查結果分析
(一)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7類食品中,糕點、液體乳、調味品產品抽樣合格率與上期(或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白酒產品抽樣合格率與上期(或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白酒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2.6%。不合格項目主要是固形物超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選用的釀酒用水沒有進行有效的水處理,另工藝控制不嚴、調酸劑質量不夠穩定或添加過量的呈味物質,也會造成此種情況。
(二)其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干粉滅火器產品合格率與去年同期(或上期)相比有所上升;羊絨制品產品合格率與上期(或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智能建筑工程(5A級)產品抽樣合格率10%,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網絡設備、軟件系統操作安全性測試、智能化系統集成(質量記錄)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一是設備未按照標準規范安裝、固定和擺放且設備線纜未標識或標識不清,設備未按照標準規范安裝;二是安全防范系統的軟件系統操作安全性測試項目中有6家企業未做系統操作人員的分級授權、系統操作信息的存儲記錄不符合規定;三是缺少硬件和軟件進場檢驗記錄、硬件和軟件進場檢驗記錄、系統試運行記錄。
電子衡器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0%,不合格項目主要是零點指示秤裝置、偏載不合格,達不到標準要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生產及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低,所用材料達不到技術指標要求,有些生產企業的生產人員甚至沒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資質直接從事電子衡器生產工作。
干粉滅火器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8.6%,不合格項目為噴射時間、保險解脫力、噴射剩余率、滅火器充裝量。其中導致噴射時間、保險解脫力、噴射剩余率不符合要求的因素有產品結構不合理、零配件質量不合格、未嚴格按工藝規程操作、灌裝干粉含水率高等;滅火劑充裝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未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以及計量器具誤差較大所造成的。
羊絨制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0%,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染色牢度、纖維含量項目中實際羊絨含量、羊毛含量不符合要求,部分含有再生纖維素纖維未標識。纖維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用羊毛纖維冒充羊絨纖維;二是企業質量意識淡薄,原料進廠、產品出廠未嚴格進行檢測驗收和產品檢驗。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使用劣質染料或者在產品的后處理過程中,如固色、清洗等環節的工藝不達標造成的。
三、處理意見
(一)針對抽查結果和反映出的質量問題,各盟市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后處理辦法》的規定,認真進行不合格企業的后處理,監督企業對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復查。對于質量問題嚴重、監督抽查連續不合格以及整改仍不合格的獲證企業,要提出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建議。后處理案卷要一案一卷歸檔,區局將進行抽查。
(二)本次監督抽查的智能建筑工程(5A級)抽查嚴重不合格。有關單位要與自治區電子院緊密溝通,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措施,逐步規范智能建筑工程設計、施工、認定。
(三)各盟市局要針對抽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生產企業,以及潛在的具有行業普遍性的問題,對相關企業開展約談。約談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向其說明企業應落實的主體責任、問題產品可能帶來的危害后果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約談時要做好記錄,雙方簽字后存入企業信息檔案。
(四)本季度,大部分單位及時報送了監督抽查抽查結果,但仍有個別單位拖延上報時間,影響了此項工作計劃進度。各單位下一步要高度重視自治區監督抽查工作,合理安排抽樣、檢驗及抽查結果分析、上報材料等各環節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附件: 2013年第四季度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結果匯總表.xls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1月9日
日期:2014-02-13
現將2013年第四季度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抽查產品種類
第四季度對全區糕點、液體乳、食用植物油、乳粉、肉制品、白酒、調味品等7類食品;羊絨制品、圍巾(披肩)等2類日用消費品;電子衡器、智能建筑工程(5A級)、稀土氧化物、干粉滅火器等4類其它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13類產品270家企業的325批次產品,合格241家296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91.1%。
(二)各類產品抽檢結果
1.食品7類。共抽查了148家企業的168批次產品,合格141家161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95.8%。
2.日用消費品2類。共抽查了28家企業的45批次產品,合格25家42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93.3%。
3. 其他產品4類。共抽查了94家企業的112批次產品,合格75家93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83%。
(三)抽查不同規模企業及相應合格率情況
抽查大型企業11家25批次產品,合格11家25種,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中型企業22家39批次產品,合格22家39種,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小型企業237家261批次產品,合格208家232種,產品抽樣合格率88.9%。
其中,抽查食品大型企業4家8批次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中型食品企業8家8批次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100%;抽查小型食品企業136家152批次產品,合格129家145種,產品抽樣合格率95.4%。
(四)抽樣合格率達100%的產品
本季度抽查產品中,有4類產品合格率達到了100%,分別是:液體乳、乳粉、圍巾(披肩)、稀土氧化物。
(五)質量問題突出的產品
本次對智能建筑工程(5A級)抽查,抽樣合格率僅為10%。
二、產品質量抽查結果分析
(一)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7類食品中,糕點、液體乳、調味品產品抽樣合格率與上期(或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白酒產品抽樣合格率與上期(或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白酒產品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2.6%。不合格項目主要是固形物超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選用的釀酒用水沒有進行有效的水處理,另工藝控制不嚴、調酸劑質量不夠穩定或添加過量的呈味物質,也會造成此種情況。
(二)其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干粉滅火器產品合格率與去年同期(或上期)相比有所上升;羊絨制品產品合格率與上期(或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智能建筑工程(5A級)產品抽樣合格率10%,不合格項目主要是網絡設備、軟件系統操作安全性測試、智能化系統集成(質量記錄)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一是設備未按照標準規范安裝、固定和擺放且設備線纜未標識或標識不清,設備未按照標準規范安裝;二是安全防范系統的軟件系統操作安全性測試項目中有6家企業未做系統操作人員的分級授權、系統操作信息的存儲記錄不符合規定;三是缺少硬件和軟件進場檢驗記錄、硬件和軟件進場檢驗記錄、系統試運行記錄。
電子衡器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0%,不合格項目主要是零點指示秤裝置、偏載不合格,達不到標準要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業生產及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低,所用材料達不到技術指標要求,有些生產企業的生產人員甚至沒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資質直接從事電子衡器生產工作。
干粉滅火器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8.6%,不合格項目為噴射時間、保險解脫力、噴射剩余率、滅火器充裝量。其中導致噴射時間、保險解脫力、噴射剩余率不符合要求的因素有產品結構不合理、零配件質量不合格、未嚴格按工藝規程操作、灌裝干粉含水率高等;滅火劑充裝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未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以及計量器具誤差較大所造成的。
羊絨制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0%,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染色牢度、纖維含量項目中實際羊絨含量、羊毛含量不符合要求,部分含有再生纖維素纖維未標識。纖維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用羊毛纖維冒充羊絨纖維;二是企業質量意識淡薄,原料進廠、產品出廠未嚴格進行檢測驗收和產品檢驗。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使用劣質染料或者在產品的后處理過程中,如固色、清洗等環節的工藝不達標造成的。
三、處理意見
(一)針對抽查結果和反映出的質量問題,各盟市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后處理辦法》的規定,認真進行不合格企業的后處理,監督企業對產品存在的質量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限期復查。對于質量問題嚴重、監督抽查連續不合格以及整改仍不合格的獲證企業,要提出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建議。后處理案卷要一案一卷歸檔,區局將進行抽查。
(二)本次監督抽查的智能建筑工程(5A級)抽查嚴重不合格。有關單位要與自治區電子院緊密溝通,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措施,逐步規范智能建筑工程設計、施工、認定。
(三)各盟市局要針對抽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生產企業,以及潛在的具有行業普遍性的問題,對相關企業開展約談。約談企業法人或主要負責人,向其說明企業應落實的主體責任、問題產品可能帶來的危害后果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約談時要做好記錄,雙方簽字后存入企業信息檔案。
(四)本季度,大部分單位及時報送了監督抽查抽查結果,但仍有個別單位拖延上報時間,影響了此項工作計劃進度。各單位下一步要高度重視自治區監督抽查工作,合理安排抽樣、檢驗及抽查結果分析、上報材料等各環節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附件: 2013年第四季度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結果匯總表.xls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1月9日
日期:2014-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