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21351271號公告,預告制定"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草案,14天內接收公眾意見或建議。內容如下:
一、 施行日期:
(一) 食品添加物制造、加工及輸入業者:2014年5月1日。
(二) 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2014年10月1日。
二、 自公告日起,受理制造、加工、輸入及販賣食品添加物業者的登錄。
三、 輸入食品添加物,其目的為自用,屬輸入食品添加物業者,如販賣予其它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業者,則兼具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身分;制造或加工單方食品添加物,其目的為自用,屬制造或加工食品添加物業者,如販賣予其它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業者,則兼具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身分;制造或加工復方食品添加物,其目的為自用,不屬制造或加工食品添加物業者,如販賣予其它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業者,則具食品添加物制造或加工及販賣業者身分。
四、 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包含食品添加物輸出業者。
五、 制造、加工及輸入食品添加物,其目的為販賣予其它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業者,可免于"食品添加物販賣業者"重復登錄。
六、 食品添加物調配及改裝業者屬食品添加物制造及加工業者。
日期:201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