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開的全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各地認真貫徹中央要求,牢牢抓住歷史機遇,大力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全面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會議指出,食品安全監管重心在基層、成效體現在基層,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好壞直接決定著食品安全整體走向。能不能讓人民群眾滿意,讓黨中央、國務院放心,關鍵是要看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效。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取得實效的前提就是要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規范化建設。各地要充實基層、夯實基礎,切實提高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確保基層實現"四有"目標。各地要在機構改革過程中,掌握先機,在人員編制配備、監管經費保障、監管執法經費裝備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努力實現有健全的基層監管機構,有充實的基層監管執法力量,有得力的監管執法經費和裝備保障,有有效的技術支撐手段的"四有"目標。
二是要確保基層落實"四最"要求。各地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總要求,認真研究基層監管"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等問題,盡快明確基層機構建設的標準,研究制定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規范或管理制度,規范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任務、程序、標準。努力實現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規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要確保基層能力建設的需求。各地要本著"需什么、學什么,干什么、學什么"的原則,有的放矢地加強面對基層的食品安全監管知識培訓,提升基層監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監管人員的實際監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工作作風扎實、專業知識完備、精通業務、善于監管的職業化、專業化的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隊伍。
四是要確保基層監管職責"三到位".各地要嚴格管理,加強對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嚴格的獎懲制度,實現督查檢查經常化、隨機化,并明確考核工作要點、標準、要求和時間,實現考核定期化、制度化,嚴格落實基層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度,確保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工作實效"三到位".
日期:201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