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經鹽田口岸進口一批產自美國的嬰幼兒配方奶粉,重量4687.2千克,貨值3.4萬美元。鹽田檢驗檢疫局嚴格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要求落實現場查驗,發現該批貨物的中文標簽部分標識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規定,產品配料中植物油成分添加了大豆磷脂,不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
根據《質檢總局關于加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號公告)的要求,自2014年4月1日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簽必須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銷售包裝上,不得在境內加貼。產品包裝上無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一律按不合格產品做退貨或銷毀處理。
鹽田局依法對該批貨物作退運處理,這是自新規實施后,深圳口岸首批因中文標簽不合格退運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日期:201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