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事實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線索要求對“****”飲品店銷售天價魚子醬**檸檬茶飲品進行核查,執法人員現場查見當事人店鋪價目表中有“魚子醬**檸檬茶 ¥300RMB”的飲品。當事人在其商業宣傳活動中均發布含有“用800一斤澳洲魚子醬檸檬做的茶”等內容,經核實,上述檸檬茶原料為黑皮魚子醬拇指檸檬與粉皮魚子醬拇指檸檬,進價分別為150元/斤及60元/斤,兩種原料檸檬價格均遠低于其宣稱的“800一斤”。當事人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
當事人發布的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的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
處罰結果
罰款人民幣200000元。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黃處〔2023〕**********
號當事人: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室
法定代表人:**
2022年11月16日,我局接線索要求:對“****”飲品店銷售天價魚子醬**檸檬茶飲品進行核查。我局執法人員遂于當日對位于上海市黃浦區**********室的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查見當事人店鋪價目表中有“魚子醬拇指檸檬茶¥300RMB”的飲品。
后我局于11月23日對當事人進行進一步調查詢問。當事人在其運營的微信、抖音賬號以及委托第三方開展的商業宣傳活動中均發布含有“用800一斤澳洲魚子醬檸檬做的茶”等內容的視頻用于宣傳。經初步核實,上述用于制作“魚子醬**檸檬茶”的原料為黑皮魚子醬拇指檸檬與粉皮魚子醬拇指檸檬,進價分別為人民幣150元/斤及人民幣60元/斤。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經營者對其商品的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我局遂于2022年11月23日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現查明,當事人為“****”飲品品牌方,主要從事自制飲品經營活動。當事人自主運營微信視頻號“****”及抖音號“****”。當事人為了宣傳品牌飲品“魚子醬**檸檬茶”,在上述第三方平臺發布了以下3條視頻,并將視頻循環播放于門店的LED大屏中:
(一)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其微信視頻號“****”發布了標題為《奶茶內卷嚴重,九天免費喝!》的視頻,視頻中出現“哇這不就是傳說中300一杯用800一斤澳洲魚子醬檸檬做的茶”等文字描述與旁白配音。該條視頻點贊數為5,轉發數為258,推薦數為84;
(二)于2021年12月18日在其微信視頻號“****”發布了標題為《喝,想喝多少我都請你喝!》的視頻,視頻中出現“800一斤的魚子醬頂J(頂級)檸檬一用就是好幾DDDD(噸)”等文字描述與旁白配音。該條視頻點贊數為7,轉發數為48,推薦數為18;
(三)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其抖音號“****”發布了標題為《奶茶內卷嚴重,九天免費喝!》的視頻,內容與上述微信視頻號中發布的一致。該條視頻點贊數為50,轉發數為6,收藏數為0。
另查明,當事人制售的魚子醬**檸檬茶的原料包含“黑皮魚子醬檸檬”和“粉皮魚子醬檸檬”,均系當事人向上海×××有限公司采購。2022年1月至11月期間,其向上海×××有限公司共購進黑皮檸檬1240斤,單價為每斤人民幣150元;共購進粉皮魚子醬檸檬300斤,單價為每斤人民幣60元。兩種原料檸檬價格均遠低于其宣稱的“800一斤”的內容。當事人上述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至案發,當事人已將上述視頻下架。
上述事實,主要有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詢問筆錄、現場筆錄、推廣合作方負責人的詢問筆錄、涉案宣傳視頻截圖及視頻、原料進貨記錄、收款收據、轉賬記錄、供應商資質等證據證實。
我局于2023年3月13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滬市監黃聽告〔2023〕**********號】,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聽證申請。
當事人發布的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的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
鑒于當事人違法事實中涉及1項引人誤解的違法信息點,且是首次違法,案發后第一時間將涉案引人誤解的宣傳內容予以下架并發布致歉聲明公告,故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予以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罰款人民幣200000元。
現要求你單位:
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將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交至本市各大國內商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日期:2023-04-04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線索要求對“****”飲品店銷售天價魚子醬**檸檬茶飲品進行核查,執法人員現場查見當事人店鋪價目表中有“魚子醬**檸檬茶 ¥300RMB”的飲品。當事人在其商業宣傳活動中均發布含有“用800一斤澳洲魚子醬檸檬做的茶”等內容,經核實,上述檸檬茶原料為黑皮魚子醬拇指檸檬與粉皮魚子醬拇指檸檬,進價分別為150元/斤及60元/斤,兩種原料檸檬價格均遠低于其宣稱的“800一斤”。當事人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
當事人發布的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的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
處罰結果
罰款人民幣200000元。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滬市監黃處〔2023〕**********
號當事人: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上海市黃浦區**********室
法定代表人:**
2022年11月16日,我局接線索要求:對“****”飲品店銷售天價魚子醬**檸檬茶飲品進行核查。我局執法人員遂于當日對位于上海市黃浦區**********室的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查見當事人店鋪價目表中有“魚子醬拇指檸檬茶¥300RMB”的飲品。
后我局于11月23日對當事人進行進一步調查詢問。當事人在其運營的微信、抖音賬號以及委托第三方開展的商業宣傳活動中均發布含有“用800一斤澳洲魚子醬檸檬做的茶”等內容的視頻用于宣傳。經初步核實,上述用于制作“魚子醬**檸檬茶”的原料為黑皮魚子醬拇指檸檬與粉皮魚子醬拇指檸檬,進價分別為人民幣150元/斤及人民幣60元/斤。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經營者對其商品的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我局遂于2022年11月23日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現查明,當事人為“****”飲品品牌方,主要從事自制飲品經營活動。當事人自主運營微信視頻號“****”及抖音號“****”。當事人為了宣傳品牌飲品“魚子醬**檸檬茶”,在上述第三方平臺發布了以下3條視頻,并將視頻循環播放于門店的LED大屏中:
(一)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其微信視頻號“****”發布了標題為《奶茶內卷嚴重,九天免費喝!》的視頻,視頻中出現“哇這不就是傳說中300一杯用800一斤澳洲魚子醬檸檬做的茶”等文字描述與旁白配音。該條視頻點贊數為5,轉發數為258,推薦數為84;
(二)于2021年12月18日在其微信視頻號“****”發布了標題為《喝,想喝多少我都請你喝!》的視頻,視頻中出現“800一斤的魚子醬頂J(頂級)檸檬一用就是好幾DDDD(噸)”等文字描述與旁白配音。該條視頻點贊數為7,轉發數為48,推薦數為18;
(三)于2021年12月10日在其抖音號“****”發布了標題為《奶茶內卷嚴重,九天免費喝!》的視頻,內容與上述微信視頻號中發布的一致。該條視頻點贊數為50,轉發數為6,收藏數為0。
另查明,當事人制售的魚子醬**檸檬茶的原料包含“黑皮魚子醬檸檬”和“粉皮魚子醬檸檬”,均系當事人向上海×××有限公司采購。2022年1月至11月期間,其向上海×××有限公司共購進黑皮檸檬1240斤,單價為每斤人民幣150元;共購進粉皮魚子醬檸檬300斤,單價為每斤人民幣60元。兩種原料檸檬價格均遠低于其宣稱的“800一斤”的內容。當事人上述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至案發,當事人已將上述視頻下架。
上述事實,主要有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詢問筆錄、現場筆錄、推廣合作方負責人的詢問筆錄、涉案宣傳視頻截圖及視頻、原料進貨記錄、收款收據、轉賬記錄、供應商資質等證據證實。
我局于2023年3月13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滬市監黃聽告〔2023〕**********號】,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聽證申請。
當事人發布的關于原料價格的宣傳與實際進貨價格不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的質量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
鑒于當事人違法事實中涉及1項引人誤解的違法信息點,且是首次違法,案發后第一時間將涉案引人誤解的宣傳內容予以下架并發布致歉聲明公告,故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予以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罰款人民幣200000元。
現要求你單位:
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將罰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交至本市各大國內商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
日期: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