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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下達《2014年月餅專項質量安全監督檢驗計劃》的通知(鄭質監食發〔2014〕42號)

   2014-08-25 鄭州市質監局869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檢測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
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檢測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及《鄭州市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及后處理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月餅專項質量監督檢驗計劃》,下達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2014年月餅專項質量安全監督檢驗計劃
  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8月11日
  2014年月餅專項質量安全監督檢驗計劃
  一、監督檢驗的產品及承檢單位
  1、中秋將至,為確保節日期間食品質量安全,了解月餅產品的質量狀況,科學引導市民消費,本次計劃抽檢范圍為鄭州市糕點生產企業(鞏義市除外),抽檢產品為月餅產品,抽檢數量為70批次。
  2、本次監督檢驗的承檢單位為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二、檢查的時間及范圍
  本次監督檢驗時間從2014年8月11日開始至2014年8月26日結束。
  三、抽樣及檢驗工作
  1、抽樣工作由承檢單位具體實施,也可與當地質監部門聯合開展抽樣和現場生產條件檢查工作。
  2、檢驗項目為:酸價、過氧化值、總砷、鉛、鋁、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鈉、甜蜜素、安賽蜜、脫氫乙酸;企業規模劃分、檢驗依據、抽樣方法及判定原則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第二批)(2010版)》或該產品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企業標準》及企業的明示擔保(標簽)實施;
  四、結果報送
  各承檢機構將檢驗結果在9月10日之前按附件規定,全部上傳至河南省食品安全動態監管系統;同時還要將監督抽查匯總表、統計表(1、2、3)、等以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的形式一并上報市局食品處,檢測報告以郵寄方式發各縣(市)、區質監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6)。
  五、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格落實計劃,嚴格工作程序,嚴格按照《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試行)》(豫質監食發〔2010〕383號)文件有關要求執行,保質保量的按時完成市監督抽查任務。
  2、各承檢機構要嚴格執行計劃,按計劃中的抽查要求制定好實施方案,報市局食品處備案,并到市局領取文件及《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委托書》。
  3、各抽樣單位要嚴格規范抽檢行為,抽樣前,要提前將市局的《食品質量監督抽查委托書》和《食品質量監督抽查采樣工作告知書》(附件1)傳至被抽檢企業所在的縣(市)、區食品科;抽樣過程中,要主動出示抽查文件及有關證明;對于未能抽樣的企業,寫明原因并由企業出具證明經當地質監區域監管人員簽字確認;凡是未抽檢或拒檢的企業,要現場通知所在縣(市)、區局食品科,并填寫《食品質量監督抽查企業未抽檢(拒檢)認定表》(附件5);抽樣結束后抽樣單位要及時將未能抽樣或拒檢的企業名單匯總上報市局食品處。
  4、各承檢機構要嚴格工作紀律,依據有關規定抽檢,不得沒有市局的委托書就開展抽樣,不得由企業代抽送樣,不得抽取現場生產所需樣品,不得將檢驗結果直接報告給企業,不得出具虛假報告;按時寄送檢驗報告,按時上報抽查結果。
  5、各縣(市)、區局要依此計劃,制定好當地的抽檢計劃,并向市局進行備案。
     附件下載: 1.食品質量監督抽查采樣工作告知書
  2.食品及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結果上報表
  3.食品及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信息記錄表
  4.食品及相關產品監督檢查結果統計表
  5.食品質量監督抽查企業未抽檢(拒檢)認定表
  6.各縣(市)、區質監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日期:2014-08-25
 
地區: 河南 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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