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優勢,集中力量,重拳出擊,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加大執法力度,嚴查“刷單炒信等虛假宣傳”違法行為,查辦一批民生領域性質惡劣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違法案件,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1至7月,貴州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民生領域案件4869件,移送司法機關66件,涉案金額2489.7萬元,罰沒總額2606.07萬元。現將部分違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四:三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某欲動旗艦店虛假宣傳案
2023年4月2日,三穗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當事人某某欲動旗艦店,涉嫌存在刷單炒信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大量訂單收貨地址與物流簽收地址不符,且沒有真實發貨,涉及大蒜、藍莓、芒果、人參果、香蕉等商品,共計2761單,金額13.08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銷售狀況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三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某某酒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2年12月9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貴州某某酒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當事人在“拼多多”網站上申請一店鋪(茅小仙醬酒定制體驗店),銷售“炎臺窖藏”白酒。為提高自己在“拼多多”網站的銷售量,通過刷單虛假交易的方式,在店鋪上宣傳“炎臺窖藏 ”已銷售1647件。經查,當事人實際銷售數量為1件,其余銷售量均系刷單,刷單支出3292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銷售狀況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南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日期:2023-08-31
今年1至7月,貴州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民生領域案件4869件,移送司法機關66件,涉案金額2489.7萬元,罰沒總額2606.07萬元。現將部分違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案例四:三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某欲動旗艦店虛假宣傳案
2023年4月2日,三穗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當事人某某欲動旗艦店,涉嫌存在刷單炒信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大量訂單收貨地址與物流簽收地址不符,且沒有真實發貨,涉及大蒜、藍莓、芒果、人參果、香蕉等商品,共計2761單,金額13.08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銷售狀況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三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六: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某某酒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2年12月9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貴州某某酒業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當事人在“拼多多”網站上申請一店鋪(茅小仙醬酒定制體驗店),銷售“炎臺窖藏”白酒。為提高自己在“拼多多”網站的銷售量,通過刷單虛假交易的方式,在店鋪上宣傳“炎臺窖藏 ”已銷售1647件。經查,當事人實際銷售數量為1件,其余銷售量均系刷單,刷單支出3292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銷售狀況作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南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日期: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