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9日,臺灣地區“衛生福利部”發布部授食字第1031301967號公告,訂定“單方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許可證字號”,自即日生效。同日,部授食字第1031301968號公告廢止“增列食品添加物應標示事項”,也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