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9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健康檢驗局擬定了進口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及波蘭活豬、豬精液及豬肉產品的最終法規。
美國農業部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擬修改動物與動物產品進口法規,將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及波蘭納入傳統豬瘟(CSF)低風險地區。還將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及波蘭納入豬水泡病(SVD)無疫區名單,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納入口蹄疫(FMD)及牛瘟無疫區名單。在持續預防CSF、SVD、FMD及牛瘟傳入美國的同時,這些措施將取消對這些地區進口某些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限制。
該最終法規于2007年12月13日生效。
2007年2月12日,APHIS曾在聯邦紀事上公布過一項修改動物與動物產品進口法規的提案,將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及波蘭納入傳統豬瘟(CSF)低風險地區。此外,還擬將捷克、拉脫維亞、立陶宛及波蘭納入豬水泡病(SVD)無疫區名單,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納入口蹄疫(FMD)及牛瘟無疫區名單。同時建議對法規作出其它修改。這些措施的目的是,在保持防止CSF, SVD, FMD及牛瘟傳入美國的同時,放寬對這些地區的某些動物及動物產品出口美國的限制。美國曾要求對該提案進行評議,評議截止日期為2007年4月13日,為期60天。截止該日期前,共收到了6份來自個體公民,州動物衛生委員會,工業集團及波蘭農業鄉村發展部的評議。
日期:2008-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