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餐飲食品、水果制品、飲料、蔬菜制品、酒類、糕點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類食品147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檢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16批次(見附件),發現的問題主要是微生物污染、獸藥殘留超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質量指標不達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百色市“平果朝琨百貨便利店”銷售的、標稱平果縣布洋泉純凈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玉林市玉州區家恒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潤源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潤之水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梧州“岑溪市世均魚檔”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柳州市“三江縣玖東生活超市”銷售的“羅非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來賓市“金秀縣桐木綜合市場韋慶龍”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崇左市江州區陸東林水盆雞鴨零售店銷售的“三黃雞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河池市“環江川山吉百惠百貨批發超市”銷售的“小米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廣西貴港市華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銷售的、標稱廣西仙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玉林金城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市金宏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羅漢果應子”,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百色市“田林縣星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容縣華韻食品廠生產的“酸辣七彩泡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南寧市西鄉塘區芳方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南寧市史記面食店銷售的“花卷”和“饅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河池市“都安冠超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平樂金土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柿餅”,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玉林市“容縣至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萬佳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興安縣大溶江酒廠生產的“桂北老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二)欽州市“靈山縣壹陸發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廣西新豪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巖燒紅豆面包”,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樣品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標示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53期.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日期:2023-12-21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百色市“平果朝琨百貨便利店”銷售的、標稱平果縣布洋泉純凈水廠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玉林市玉州區家恒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廣西潤源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潤之水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梧州“岑溪市世均魚檔”銷售的“鱸魚”,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柳州市“三江縣玖東生活超市”銷售的“羅非魚(淡水魚)”,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來賓市“金秀縣桐木綜合市場韋慶龍”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崇左市江州區陸東林水盆雞鴨零售店銷售的“三黃雞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河池市“環江川山吉百惠百貨批發超市”銷售的“小米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廣西貴港市華隆超市有限公司荷花店銷售的、標稱廣西仙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姬松茸”,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玉林金城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市金宏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羅漢果應子”,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百色市“田林縣星江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容縣華韻食品廠生產的“酸辣七彩泡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南寧市西鄉塘區芳方小吃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南寧市史記面食店銷售的“花卷”和“饅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河池市“都安冠超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平樂金土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柿餅”,山梨酸及其鉀鹽和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一)玉林市“容縣至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萬佳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興安縣大溶江酒廠生產的“桂北老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二)欽州市“靈山縣壹陸發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廣西新豪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巖燒紅豆面包”,酸價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核查處置情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不合格樣品涉事主體依法處理,督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標簽或標簽信息不全,內容不清晰、掩蓋、補印或篡改標示的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53期.xlsx
3.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doc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
日期: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