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加拿大衛生部有害生物管理局(PMRA) 擬定氯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的最大殘留限量。
目前,加拿大的最大殘留限量是通過官方公報進行磋商后,根據食品藥物法規(FDR)制定的。通過Bill C-28對食品藥物法的修訂,預計于2008年生效,這將允許按照有害生物控制產品法合法的制定殺蟲劑最大殘留限量,而無須經過FDA所屬法規的批準。
本文件的目的是對所列的氯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最大殘留限量(MRLs)進行咨詢,這些限量是在PCPA于2008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擬定的。咨詢活動已經在Bill C-28生效之前開始,以便在FDA被修改后盡快合法的制定本文件所列的MRLs。
每一指定作物/作物亞組所包括的產品被列在相應的擬定MRL文件(PMRL2008-21)中。
MRL(ppm) | 未加工農產品(RAC)及/或加工產品 |
13 | 多葉類蔬菜, 不包括蕓苔類植物(作物4組) |
11 | 多葉蕓苔類蔬菜(作物亞組5B) |
4.0 | 蕓苔類蔬菜頭與莖(作物亞組5A) |
2.5 | 葡萄干 |
1.2 | 小形攀藤類植物果實, 不包括獼猴桃[fuzzy kiwifruit] (作物亞組13-07F) |
1.0 | 核果(作物12組) |
0.7 | 果類蔬菜(作物8組) |
0.3 | 梨果(作物11組),未去纖維棉籽* |
0.25 | 葫蘆類蔬菜(作物9組)* |
0.01 | 牛、山羊、馬及綿羊脂肪/肌肉及肉副產品;乳;馬鈴薯。 |
*進口MRLs
日期:200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