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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發布《食品等的標示標準》部分修改征求意見稿,擬允許在混合食用油的產品名稱中使用原材料名稱

   2023-12-28 食品伙伴網王海夢697
核心提示:12月28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3-614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12月28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3-614號公告,擬修改《食品等的標示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為了防止誤導消費者,明確規定普通食品中以嬰幼兒為食用對象的食品要標明是“嬰幼兒食品”。
 
  2. 允許在混合食用油(類似于我國的調和油)的產品名稱中使用原材料名稱。
 
  3. 酒類熱量的標示字體要加大加粗,以便于消費者確認。
 
  4. 要強調無糖、不加糖等情況時,應同時標示“甜味劑”和“熱量相關信息”。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至2024年2月26日。



 
地區: 亞洲 韓國
行業: 糧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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