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省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陜西省水利廳和陜西省農業廳聯合下發通知,從2014年11月中旬起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省集中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以對蝦、羅非魚、大黃魚、大菱鲆、加州鱸魚、草魚、鯉魚、鰱魚、鳙魚、烏鱧、鳊魚、鱖魚和鯽魚等13個品種為重點,重點查處在水產品養殖經營銷售過程中非法添加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和獸藥,嚴厲打擊超限量使用獸藥造成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謝物、鉛、鎘?、甲基汞b、無機砷、喹諾酮類藥物殘留等藥物和重金屬殘留超標。整治期間要求養殖經營單位監督檢查覆蓋面達到100%,重點產品監督抽檢覆蓋面達到100%。
在專項整治活動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主要負責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水務部門主要負責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監督管理。農業(畜牧)部門主要負責水產養殖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飼料的監督管理。
為確保整治效果,要求各監管部門依據職能,全面加強水產品投入品環節、養殖環節和市場環節監管,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專項監督抽檢、大案要案查處,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排查處置水產品各環節質量安全隱患,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震懾違法行為。
日期:201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