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2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布瓶裝水的擬定法規。
本擬定法規將修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瓶裝水法規,保證瓶裝水免受排泄物指示標顯示的大腸桿菌排泄物污染。根據修訂法規,水源水含有大腸桿菌被認為是不安全衛生的,禁止在瓶裝水生產中使用。瓶裝水最終產品含有大腸桿菌將被視為假冒產品。
擬生效日期為2009年12月1日。
日期:2008-10-13
2008年9月22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布瓶裝水的擬定法規。
本擬定法規將修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瓶裝水法規,保證瓶裝水免受排泄物指示標顯示的大腸桿菌排泄物污染。根據修訂法規,水源水含有大腸桿菌被認為是不安全衛生的,禁止在瓶裝水生產中使用。瓶裝水最終產品含有大腸桿菌將被視為假冒產品。
擬生效日期為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