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臺灣食藥署發布邊境查驗不合格食品名單顯示,印尼一批次椰子糖塊檢出漂白劑含量不符規定。
通報顯示,印尼制造廠或出口商名稱為SENTOSA ENTERPRISE,臺灣地區進口商為百嘉貿易有限公司。
據了解,該批次椰子糖塊檢出二氧化硫0.37 g/kg。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準用漂白劑亞硫酸鹽類於糖蜜及糖飴類產品,限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30 g/kg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
不合格產品共計2,700.00 公斤,均被退運或銷毀處理。
食品伙伴網提醒國內進口企業密切關注相應信息,避免進口不合格產品。
通報顯示,印尼制造廠或出口商名稱為SENTOSA ENTERPRISE,臺灣地區進口商為百嘉貿易有限公司。
據了解,該批次椰子糖塊檢出二氧化硫0.37 g/kg。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準用漂白劑亞硫酸鹽類於糖蜜及糖飴類產品,限量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為0.30 g/kg以下,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
不合格產品共計2,700.00 公斤,均被退運或銷毀處理。
食品伙伴網提醒國內進口企業密切關注相應信息,避免進口不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