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小餐飲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大力改善加工、就餐等經營場所環境衛生,促進餐飲服務質量提升,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我省小餐飲經營戶發出倡議如下:
一
法規嚴守不松懈,亮證經營受監督
小餐飲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及行業規范,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和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
通風除塵無死角,分區嚴管防隱患
保持店內空氣流通,避免油煙和異味積聚。每日營業前后應徹底清潔地面、桌椅、門窗等,及時清理垃圾,避免異味和蟲害。確保食品加工區、用餐區、清潔區等功能區劃分明確,做到食品加工區無積水、無污漬、無霉斑、無異味;就餐區“地面凈、墻面凈、桌面凈”;食品經營區“三防”設施齊全。鼓勵小餐飲經營戶按照《遼寧省學校食堂重要場所警示性標識設置工作指南》和色標管理方法,在重點部位、重點環節設置警示性標識,對經營場所進行標準化管理。
三
采購溯源票據全,生熟分存控溫度
從正規渠道采購食材,索要票據,確保來源可追溯,不使用過期或變質原料,及時檢查原料外觀、保質期等,拒收不合格產品。食品應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存放,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存放。冷藏食品控制在0-4℃,冷凍食品保持在-18℃以下,定期檢查儲存條件。原料儲存遵循“先進先出”原則,按保質期先后使用,及時清理過期食品。
四
持證上崗守健康,燒熟煮透是關鍵
員工需持健康證上崗,保持個人衛生,操作時佩戴口罩和帽子,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加工過程生熟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污染,食品應徹底煮熟,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雞蛋使用前應清洗蛋殼。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專人管理,禁止濫用。
五
五步消殺嚴流程,餐具潔凈無殘留
餐具使用后應及時清洗消毒,確保符合衛生標準,做到“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優先采用物理方法消毒,消毒后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內。
六
明廚亮灶顯誠意,透明操作贏信任
鼓勵小餐飲經營者實行“明廚亮灶”,采用敞開廚房(明檔)、透明廚房(透明玻璃)、視頻廚房(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后廚環境衛生、食品加工制作過程、餐具清洗消毒等關鍵環節,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加工操作行為,強化誠信經營意識。
七
預案完備保平安,應急響應護權益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責任人,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對受影響的顧客進行妥善安置和賠償,維護消費者權益。
來源:食品流通處
日期:2025-03-11
一
法規嚴守不松懈,亮證經營受監督
小餐飲經營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規及行業規范,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和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
通風除塵無死角,分區嚴管防隱患
保持店內空氣流通,避免油煙和異味積聚。每日營業前后應徹底清潔地面、桌椅、門窗等,及時清理垃圾,避免異味和蟲害。確保食品加工區、用餐區、清潔區等功能區劃分明確,做到食品加工區無積水、無污漬、無霉斑、無異味;就餐區“地面凈、墻面凈、桌面凈”;食品經營區“三防”設施齊全。鼓勵小餐飲經營戶按照《遼寧省學校食堂重要場所警示性標識設置工作指南》和色標管理方法,在重點部位、重點環節設置警示性標識,對經營場所進行標準化管理。
三
采購溯源票據全,生熟分存控溫度
從正規渠道采購食材,索要票據,確保來源可追溯,不使用過期或變質原料,及時檢查原料外觀、保質期等,拒收不合格產品。食品應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存放,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存放。冷藏食品控制在0-4℃,冷凍食品保持在-18℃以下,定期檢查儲存條件。原料儲存遵循“先進先出”原則,按保質期先后使用,及時清理過期食品。
四
持證上崗守健康,燒熟煮透是關鍵
員工需持健康證上崗,保持個人衛生,操作時佩戴口罩和帽子,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加工過程生熟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污染,食品應徹底煮熟,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雞蛋使用前應清洗蛋殼。嚴格按照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專人管理,禁止濫用。
五
五步消殺嚴流程,餐具潔凈無殘留
餐具使用后應及時清洗消毒,確保符合衛生標準,做到“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優先采用物理方法消毒,消毒后存放在專用保潔設施內。
六
明廚亮灶顯誠意,透明操作贏信任
鼓勵小餐飲經營者實行“明廚亮灶”,采用敞開廚房(明檔)、透明廚房(透明玻璃)、視頻廚房(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后廚環境衛生、食品加工制作過程、餐具清洗消毒等關鍵環節,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加工操作行為,強化誠信經營意識。
七
預案完備保平安,應急響應護權益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責任人,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相關部門并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對受影響的顧客進行妥善安置和賠償,維護消費者權益。
來源:食品流通處
日期: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