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老師,您好!我們是食品企業,想問一下我們試產的試制品是按報廢處理的。若試制品通過內部質檢,確保無感官、理化或微生物指標問題能否內部自行食用或捐贈呢?不對外銷售。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試制品若存在安全隱患(如微生物超標、成分不合格等),則嚴禁食用。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 版)第三十五條規定,申請人的試制食品不得作為食品銷售。企業試生產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減少損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過度加工和過量使用原材料。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
日期:2025-03-21
老師,您好!我們是食品企業,想問一下我們試產的試制品是按報廢處理的。若試制品通過內部質檢,確保無感官、理化或微生物指標問題能否內部自行食用或捐贈呢?不對外銷售。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試制品若存在安全隱患(如微生物超標、成分不合格等),則嚴禁食用。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 版)第三十五條規定,申請人的試制食品不得作為食品銷售。企業試生產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減少損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過度加工和過量使用原材料。
此回復僅作政務咨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釋等法定效力,不作為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程序的依據材料,具體事件處理應當由屬地管轄單位根據查明的事件事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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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