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以來,浙江省紹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省、市政府關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穩步推進部分食品生產許可權限下放工作。
一是劃定許可權限下放范圍。除省局負責的4大類食品中8個申證單元外,紹興市局負責紹興地區重點產品黃酒類產品的生產許可受理、審查、審批、發證。縣級局負責除省局、市局審批發證以外的食品生產許可受理、審查、審批、發證。
二是受理、審查權限先行下放。自2015年1月1日起,將部分食品生產許可的受理、審查(含申請資料審核、現場審評)權限先行下放至縣級局試運行。
三是審批、發證權限后續下放。經過半年左右的磨合,從申請受理到審批發證、公告送達等全過程的行政許可管理事項全部下放至縣級局。原省、市兩級審批發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其延續換證、變更、注銷、補證等權限同步下放。
日期:2015-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