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蒙古食品農業與輕工業部擬制訂酒精飲料標簽要求。意見反饋期截至2025年7月25日。主要內容:
(1)該要求規定了酒精飲料標簽上標簽內容及警示的內容、位置、形式、大小等標準;
(2)標簽內容。酒精飲料的種類、序列號和條形碼;酒精飲料制造商、包裝商、出口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國;包裝尺寸;配料和食品添加劑的數量、名稱、能量和營養信息;生產日期、儲存條件和保質期;酒精飲料的濃度或乙醇含量;產品標準名稱;關于飲用酒精飲料造成的有害影響、危害和禁忌的警示語;
(3)警示語內容一般要求。使用蒙古語文字;至少占據標簽面積的30%;警示語信息應使用鮮艷的顏色和較大的字體;警示語內容包括:“過量飲酒會對肝臟、心臟和大腦產生負面影響”;“酒精會讓人上癮”;“孕期飲酒對胎兒有害”等健康風險內容;禁止飲酒內容: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使用;21歲以下人士禁止使用等內容;標簽位置、字體和顏色的具體要求。
更多詳情參見:https://mofa.gov.mn/law/tosol、https://mofa.gov.mn/files/pdf-files/q519dk8zbrk/685cb1dd83d7de7c1b04bbfa.pdf
日期:2025-07-02
(1)該要求規定了酒精飲料標簽上標簽內容及警示的內容、位置、形式、大小等標準;
(2)標簽內容。酒精飲料的種類、序列號和條形碼;酒精飲料制造商、包裝商、出口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原產國;包裝尺寸;配料和食品添加劑的數量、名稱、能量和營養信息;生產日期、儲存條件和保質期;酒精飲料的濃度或乙醇含量;產品標準名稱;關于飲用酒精飲料造成的有害影響、危害和禁忌的警示語;
(3)警示語內容一般要求。使用蒙古語文字;至少占據標簽面積的30%;警示語信息應使用鮮艷的顏色和較大的字體;警示語內容包括:“過量飲酒會對肝臟、心臟和大腦產生負面影響”;“酒精會讓人上癮”;“孕期飲酒對胎兒有害”等健康風險內容;禁止飲酒內容: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止使用;21歲以下人士禁止使用等內容;標簽位置、字體和顏色的具體要求。
更多詳情參見:https://mofa.gov.mn/law/tosol、https://mofa.gov.mn/files/pdf-files/q519dk8zbrk/685cb1dd83d7de7c1b04bbfa.pdf
日期: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