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消息,日本福島核災5縣食品仍禁止輸臺,食藥署公告,其他區輸臺食品需附官方證明,對乳品、嬰幼兒食品、糖果、餅干等附輻射證明。
臺食藥署13日制定《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文件,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兩項公告。
臺食藥署稱,福島、群馬、壢木、茨城與千葉5縣產品仍暫停受理輸入查驗申請。
產地證明是指由日本官方出具的產地證明;日本官方或其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產地文件,或經食藥署認可的可證明產地文件;其產地須載明至都、道、府、縣。
在輻射檢測方面,依4年來邊境查驗輻射檢測結果的科學依據,在特定區域的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如嬰幼兒日常食用的乳制品、嬰幼兒食品、糖果、餅干及谷類調制品等。
此外,姜郁美說,對于日本輸臺9大類產品仍采逐批查驗輻射措施,包括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制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制品。
日期:2015-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