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網站2015年4月8日消息,美國FDA正在發布一項建議性法規,以修改、更新其食品企業注冊法規。該建議性法規將對食品企業注冊體系進行完善,并實施FDA《食品安全現代法案》(FSMA)部分規定,它對食品企業注冊要求補充了新的規定。該建議性法規修改零售食品企業的定義,以擴大不需要進行注冊的零售食品企業數量。建議性法規將對現行法規進行補充,以編纂、制定FSMA自我實施相關規定,以便在FSMA頒布時生效。這些規定包括:
1. 國內企業注冊須包含企業聯系人電子郵件地址,國外企業注冊須包含相關企業美國代理人的電子郵件地址。
2. 應向FDA注冊的食品企業須每兩年更新其注冊信息,即每偶數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更新。
3. 所有食品企業注冊須保證FDA可以《聯邦食品、藥品、化妝品法案》允許的時間、方式對企業進行檢查。
另外,建議法規增加了部分新要求,以改善食品企業注冊體系。比如:所有食品企業注冊信息應以電子方式向FDA提交(雖然該要求不會在2016年1月4日前生效);注冊應包含針對每種食品類型所展開的措施類型;建議法規將提供驗證注冊信息的措施、手段等。
原文鏈接:http://www.fda.gov/Food/NewsEvents/ConstituentUpdates/ucm440983.htm
日期:20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