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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質監局2015年廣州市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2015-05-12 廣州市質監局875
核心提示: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3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經檢驗
近期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23家企業生產的25批次產品,經檢驗,有1家企業生產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食品用塑料包裝膜、袋的監督抽查,依據QB/T 1014《食品包裝紙》、GB/T 27590《紙杯》、QB/T 2341《紙餐盒》、GB/T 27589《紙餐盒》、GB/T 27591《紙碗》等標準,對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的鉛(以Pb計)、砷(以As計)、熒光性物質、脫色試驗、大腸菌群、致病菌、蒸發殘渣、抗張指數、塵埃度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本次抽查有1批次樣品熒光性物質,經檢驗不合格。不合格的產品是“廣州市冠林紙類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點心蛋糕紙杯”,標準要求最大熒光面積≤5cm2,為熒光性物質項目合格,而實際測定結果是最大熒光面積>5cm2。
 
  熒光性物質即熒光增白劑是一類能提高纖維織物和紙張等白度的有機化合物。其作用是把制品吸收的不可見的紫外線輻射轉變成紫藍色的熒光輻射,與原有的黃光輻射互為補色成為白光,提高產品在日光下的白度。食品包裝、生活用紙等產品中過量添加熒光增白劑,可能會通過遷移在人體內蓄積, 削減人體免疫力,危害人體健康。
 
  產品選購及使用小常識
 
  常見的紙杯按原料分為上蠟杯和淋膜杯,按用途分為冷飲杯、熱飲杯和冰淇淋杯。常見的食品用紙容器包括辦公室常用的紙杯以及紙袋、紙罐、紙盒、方便面紙碗等。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規定:(1)自2009年9月1日起,未獲得列入第一批目錄的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一律不得生產該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獲得生產許可證的該產品。違者將依法予以查處。(2)新投產、新轉產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的企業,應當及時向企業所在的質監部門申請辦理生產許可證。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實施市場準入制度以后,取得QS證的生產企業,國家質檢總局將授權該企業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QS”標志。也就是說,從2009年9月1日起,消費者購買紙包裝或容器時,要留意該產品外包裝或上是否印有QS標志,以確保用得放心。

    附件:     2015年廣州市生產領域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產品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2015年廣州市食品用塑料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其企業名單

序號

標稱生產企業

產品
名稱

商標
型號規格

生產日期

綜合判定

不合格檢驗項目

1

廣州市冠林紙類制品有限公司

一次性點心蛋糕紙杯

----        ----       Фvalue="11.5"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11.5cm 普通食品紙(無淋膜)

nth="1" year="2015">2015-01-29         

不合格

熒光性物質 (254nm及 365nm)





日期:2015-05-12
 
地區: 廣東 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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