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北字第1042001862號函,自6月8日起 12月7日止,對自智利輸入的葡萄(貨品分類號列0806.10.00.00-4),采取加強抽批查驗的措施;對自日本輸入的保存容器(貨品分類號列3924.10.00.20.1-D,塑料類重復性使用的微波餐盒、保鮮盒及環保水杯,PP材料),采取逐批查驗的措施。
近6個月內,臺灣地區檢出智利輸入的葡萄中農藥殘留不符規定達3批,日本輸入的保存容器耐熱性試驗不符標示達74批,產品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
日期:20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