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0日,據NUTRAINGREDIENTS網站消息,英國藥品及保健品管理署(MHRA)包括傳統中草藥廣告宣傳年度報告在內的中草藥最終指南。
MHRA稱,最終版本已經在征詢利益相關者意見的基礎上,對3月份出版的指南草案進行了修訂,部分章節涉及一系列產品的廣告宣傳要求。
最終指南稱,雖然1994年修訂頒布的《醫療廣告法》同樣適用于傳統中藥產品廣告宣傳的管制,但是以后所有中藥產品的廣告宣傳同樣必須包括特定形式的措辭 “產品功效雖未獲得科學支持,但卻基于長期專門使用效果之上”。同時,在產品廣告宣傳的個人聲明中,指南可能在所有的產品上使用單個措施“基于長期的傳統療效”。
另外,最終版將提供MHRA已注冊的新的認證標志信息,允許企業在其產品包裝上打上有利于消費者辨別的標識。
日期:20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