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至10月間,臺灣地區“食藥署”各縣市衛生局共同合作,至上游進口商、境內制造商、食品原料行、超市等地,抽驗花生糖與花生粉共218件檢測黃曲毒素,其中211件檢體符合規定(合格率為96.8%);有4件花生糖及3件花生粉檢出黃曲毒素超出臺灣地區衛生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的規定 (15 ppb)。7件不合格檢體中,2件花生糖系自境外進口。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已銷毀花生糖74.8公斤及花生粉19.2公斤,違規業者均已依法由衛生局命其限期改正,且均已改正完成。針對不合格產品進口業者,“食藥署”已提高其邊境抽批機率,加強控管。
“食藥署”長期監測市售花生制品中黃曲毒素污染,依近4年來監測結果分析,花生制品中黃曲毒素不合格率介于1.8%至4.8%,2014年不合格率升高為4.8%,于2015年規劃擴大于高風險及源頭廠商抽樣,不合格率已降為3.2%。
日期:2015-11-19